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教師工時權責 教團籲訂守則

教師工時權責 教團籲訂守則

中央通訊社 2011/02/09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9日電)

全國校長協會今天呼籲,教育部訂定教師工作守則,以釐清教師工時和責任等問題。教育部表示,已針對各縣市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考慮是否需另行訂定,預計2月底前開會討論。

全國校長協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立法院如果不在第7屆第7會期通過教師法修法,5月1日工會法上路後,恐怕會衍生爭議,因此呼籲立法院盡快通過教師法修法;教育部也應訂定「教師工作守則」,讓教師有所依循,以解決教師工作時間無限延長等問題。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工會法通過後,教師已具備勞工身分,職掌和角色會不同,像晨間檢查、指導社團、教學觀摩等相關工作,是否屬教師工作範圍?應該明確界定;建議訂定工作細則,釐清教師的責任,也可從既有的「教師聘約準則」轉化成工作守則。

教育部表示,有關訂定教師工作守則,1月已邀請大學校長、地方教育局處長、家長團體、校長團體和教師團體開會研討,由於教師法有規定教師任務,教師法施行細則也提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訂定聘約準則,會議結論是大家希望教育部先了解聘約準則的狀況。

教育部指出,已發函各縣市教育單位進行調查,近期內會完成記錄;教育部會針對各縣市聘約準則,考慮準則中有關教師工作時間和條件的相關規定,是否足以使用、或需另行訂定工作守則,預計2月底前再召開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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