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速訂教師工作守則 釐清職責

速訂教師工作守則 釐清職責

人間福報 2011/2/10 【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

晨間檢查、學生導護等工作算不算教師的職責?立法院去年六月三讀通過《工會法》,確定教師具備勞工身分,也讓教師工作項目的畫分引發爭議。全國校長協會昨天建議教育部,應盡快訂定《教師工作守則》,釐清教師工作範圍與內容,讓教師有所依歸。

全國校長協會表示,《工會法》完成立法後,具有勞工身分的教師,其角色與職責也與過去不同,為免教師無所適從,教育部應明確訂定教師工作細則與內容,釐清教師職責範疇,避免教師在管教學生時動輒得咎。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教育部應該盡速訂定《教師工作守則》,才能因應《工會法》於今年五月一日上路,讓教師在職責畫分上可以有所依循、避免混淆。

張榮輝建議,教育部應先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教師工作範疇與項目進行分析,並擬定教師工作守則範本,提供各校參考;因應《教師工作守則》的訂定,教育部也應修正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讓教師考核機制跟著法規修訂與時俱進。

校長協會秘書長林義祥表示,教育部可參考國際經驗訂定教師工作準則與範本,再由各縣市研議細則內容,達到「因校制宜」的彈性運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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