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daohu20160303教部盼師承擔導護 全教總批:有責無權(聯合晚報)

2016-03-03 15:17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邱瓊平/台北報導
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抗議政府將交通導護丟給校長和家長義工。圖為中午台北市西松國小的導護們出勤維護學童安全。記者屠惠剛/攝影

台中市教師團體反對老師站導護提出仲裁,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不贊成用仲裁處理站導護問題,教師是志業不只是職業,當志工天天愛心站導護,期待老師也能承擔更多責任、發揮更多熱忱;老師站導護問題應回歸教育面,建議勞工主管機關進行仲裁時要邀家長參與。

林騰蛟說,老師工作不只是教學,學生上下學安全也屬學校事務,不少志工天天站導護,中大型學校老師導護是輪值,至多一周站一兩天,有的一學期才站一周,大多數老師也願意投入導護工作,保護學童上下學安全;希望不要因少數個案,誤以為全國老師都不願站導護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表示,目前各校對導護的作法不一,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要明訂教師不得拒絕站導護,台中市教師工會、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協商後仍有爭議,工會才會依勞資爭議處理機制提出仲裁。他說,教師在法律上沒有交通指揮權,各界不能把將教師不站導護就視為沒有愛心,扣上這個大帽子對教師不公平。

羅德水指出,教師擔任導護都是基於愛心,但發生事故要附帶連帶責任,讓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必須重視。台中市教育局要將教師不能拒絕站導護明訂為要點,一定會製造更多的問題,實務上也曾發生駕駛人不聽從教師指揮、教師發生交通意外,或校外站導護時學生在班級發生問題無法及時處理。


參考網頁:

教部盼師承擔導護 全教總批:有責無權(聯合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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