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daohu20160303聯合/老師是無限責任制?(聯合報黑白集)

2016-03-07 02:01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教師有沒有義務站導護,幫忙維持學生上下學交通?台中市教師工會為此向勞工局提出仲裁,引發家長團體飆罵,要求拒站導護的人「站出來」;親師關係瞬間變得很僵。台大教授葉丙成為教師辯護,認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政府不要把教師當成OK繃。

說實在,把老師「當OK繃」,恐怕還是輕描淡寫的形容。在某些強勢家長和校長的眼裡,中小學教師的角色,大概已淪為「安親班」和「外勞」的綜合體,什麼事都能往他們身上推。包括陪學生吃午餐,跳健康操,追蹤蹺課學生,處理家庭問題,無所不包。從家長團體大罵「領公家薪水,竟不站導護」,即可知他們眼裡的老師是什麼地位。

必須釐清,領公家薪水,並不表示老師對學生具有「無限責任」。教育部說,老師應秉持「學生在,老師就在」的原則,把教育當作「志業」而不是「職業」。從倫理的角度看似理當如此,但當各色各樣的勞資關係都在法制化,而教師不斷被家長和校方賦與教學外的「看護」工作,卻又得不到相對的尊重,這合理嗎?

導護制度實施多年,一直相安無事,可見拒絕額外付出的教師只是少數。但問題不在人數多寡,而在這種將教師當成無酬義工的作法,到底合不合理。這次台中教師工會站出來,透過法定程序提請仲裁,其實也是社會重新檢視教師工作權的好機會;家長該負的責任,就別再推給老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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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Jen Kuo · 東海大學
美國幾乎所有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下午三點前就放學,解除老師的責任,家長就要想盡辦法趕到學校門口,親自或固定託人接兒女回家或送去安親班,管你甚麼天大工作在身的。若多次不接或晚接,學校就會通知兒福社工或警察單位介入調查,以失職家長的案情辦理。

所以美國家長從不會把老師,當作自己親子責任的OK繃,台灣家長團體大罵老師「領公家薪水,竟不站導護」,歧視老師心態真是匪夷所思。
讚 · 回覆 · 64 · 2016年3月6日 14:39 · 已編輯

J Shaw J Shaw
美國幾乎所有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下午三點前就放學,解除老師的責任這我同意. 但請問您知道教員在美國社會的地位與薪資如何嗎? 台灣人在福中要知福.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8:49

Martin Bates
J Shaw J Shaw 請問教員在美國社會的地位與薪資如何?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10:02

鄭維源 · 中華大學 Chung Hua University
J Shaw J Shaw
教育部明知道違法的事情要老師去站?
然後你還要老師自己負擔違法的責任?
這說不過去吧?
教育部故意模糊焦點把老師不站導護拿出來批鬥
卻不提老師要求的"不是不站"
而是要教育部去"修法並訂立公務國賠辦法跟明訂下班公務時間"
教育部不願意做,卻變成老師的責任跟訴訟?
讚 · 回覆 · 6 · 2016年3月7日 16:43 · 已編輯

Stone Jhong-Zu
J Shaw J Shaw 好一句在福中要知福啊...佩服佩服,您絕對是最偉大的老師之一。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21:45

Jonathan Chen · 大園國小-學生的大玩偶
J Shaw J Shaw 請問你知道美國公校教師的流動率有多高,教學品質有多差嗎,台灣的教育制度長期保障教師,其實這就是保障教育品質,您說的對,台灣人要惜福,因為我們的老師相較於各行各業,真的算是老鼠屎比例較低的了。另外,你也許不知道,美國各州教師所受到的法律約制,遠少與台灣教師所受到的約制,光是不得兼職這一點,就有非常大的大差異了!
讚 · 回覆 · 4 · 2016年3月8日 0:04

Pierre Shih
每次談到教育,不少家長就一副很羨慕美國的表情,美國教育多好之類的。可是美國老師需要做這些事嗎?我想不少家長就會換一副嘴臉說:「這裡是台灣,又不是美國!你們又比不上美國老師!」之類的言語!
讚 · 回覆 · 28 · 2016年3月6日 15:22

Alice Liao · 中央大學
真的,事情都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聽
讚 · 回覆 · 2 · 2016年3月7日 4:41

Steve Lin
師之惰?
師之惑?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6日 15:27

David YU
應該是強迫教師站導護的家長站出來吧!
多年來把老師的熱心當義務!
要臉不要臉?
讚 · 回覆 · 14 · 2016年3月6日 16:07

蔡百銓
請家長自願出來站導護
我哥哥從女兒小學畢業後, 迄今四十年左右, 還在他女兒母校站導護, 數十年如一日
讚 · 回覆 · 11 · 2016年3月6日 16:23

Jenhu Wang · 空軍幼年學校
人與人之間互動千絲萬縷最難泾渭分明,尤其親子之間、師生之間,要一刀切出責任義務的領域,更是難上加難,白紙黑字的法條規範只是最最基本條件,事實狀況是父母老師付出的遠遠多於法律所設定要求,而超出法律付出之量多少,大多決定於彼此之間的感情。今日教師比起老一代教師,他們無怨也無言犧牲奉獻的範圍與精神已經明顯大縮水,重要原因之一:社會家長學生對老師的不友善、不信任、有理不饒人、無理也霸氣,這氛圍逼迫教師逐漸退縮之法律架構的防空洞中,另外年輕一代教師耳然目濡也學會這種心態,不友善、不信任、有理不饒人、無理也霸氣。善會循環惡亦會循環。 
教師法明定地7條,教師應負有下列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學校教育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讚 · 回覆 · 10 · 2016年3月6日 19:07 · 已編輯

NL Kang · 高雄市
導護「媽媽」就是讓「媽媽」去當導護啊! 家長不能把教導孩子全部推給學校.學校教孩子學識,家長教孩子常識,彼此分工,讓孩子文教與家教得以均沾.
讚 · 回覆 · 4 · 2016年3月6日 16:59

Lin Chen · 台灣大學
教師把自已勞工化是做賤了自已
如果這樣下去對教師非常不利
勞工化的結果就是寒暑假有領薪水就要到校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6日 17:40

Yi-chen Lee · 台南市
跟把自己聖人化比起來,勞工化至少不會無限上綱的增加工作量啊!
然後不需要再拿寒暑假有領薪水就要到校來說嘴,
寒暑假只是把一般勞工的休假集中,而且還是被迫的,
老師不能選擇不要,而學期中如果要請事、病假就必須自付代課費,
勞工至少還有幾天的不扣薪事病假。
再則許多學校也在寒暑假應家長要求開設育樂營、安親班,
還不是本來放假的老師要來帶。

最後是否看導護,是法律問題,不是意願問題。老師在法律層面根本沒有指導交通的權利,也沒有受過相關訓練,一旦發生事故卻要負擔責任,權責相符只是個笑話。
讚 · 回覆 · 18 · 2016年3月6日 18:42 · 已編輯

Lin Chen · 台灣大學
教師地位是崇高的
教師責任及義務不適合拿到勞工局處理
應該由教育體系來處理
教師列舉性義務無法與勞工相提並論
更不是說嘴性的問題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6日 20:54

Stone Jhong-Zu
Lin Chen 我們有共同觀點,感恩~已自刪~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6日 21:33

張宏毅 · 嘎嘎烏拉拉員工
Yi-chen Lee 老師的假期是年休1/2~4/10,所以~~~拿假期來說,真的有些OOXX,只看假期的話老師根本爽爆,有哪個職業一放假就可以出國20天旅行的???或者說過年可以過20天的,只有學生跟老師。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4:48

凃君治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張宏毅 有阿,一些朋友常這樣阿,我的薪水遠遠比不上,每個月還可休2個星期左右,所以他們一點都不會羨慕我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9:12

Lin Chen · 台灣大學
凃君治 任教是很優渥
大學有些教師每星期到校兩天
一學期18-20週,還會遇上國定假日
一年到校不到80天,年薪百萬以上
還可像蔡英文任教時一樣到處撈外快
她很會撈,兩張紙就撈到一兩百萬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11:36

Yi-chen Lee · 台南市
張宏毅 老師的假期是年修1/2~4/10?這麼好?暑假算兩個月,寒假算一個月,也不過就是3/12.
這也不是我要戰假期,只是討厭動不動就講寒暑假,以我來說,我倒寧願沒有寒暑假,給我平日就可以用的休假吧!
以去年來說,暑假的八周,學校上了六周的輔導課,前後各放假一周,第一周學期剛結束,還有許多資料要填報,最後一周要開學了,教室還沒準備好,我每天去學校刷油漆。(你沒碰過吧?要自己去辦公處所自己刷油漆喔!)
寒假扣除大家都放假的春節後,八天假學校上了五天的輔導課,所以我放了三天。所以總共加起來算13天好了,還是分散的,就算要出國,也是一年中最貴的時節。而學期中為了完全發不出聲請病假,一天自付1440(4節*360元),也就是扣薪的病假了。
不好意思在這裡抱怨一堆,只是希望大家互相了解,不要以訛傳訛的增加對立。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8日 15:57

曾詠蓁 ·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看到這種新聞很無奈,應該是雙方態度都太強硬導致。我身為家長,除非是太糟糕的老師(到目前為止沒遇到),否則對孩子老師總是心存感謝,因為他一人要帶20幾個小孩又要兼顧教學品質很需要付出努力。若家長常對老師表達感謝,不要認為老師多做是義務,老師會斤斤計較一點多的事都不願意做嗎?但我也認同老師是一份志業,非純粹的職業,牽涉的是一個個活生生的孩子,業務範圍難以清楚劃分,所以台灣老師的薪資不一定最高,但是優渥的退休制度與寒暑假不上班也支薪,是很多國外教師都沒有的福利。因此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也許可徵求多數老師的意見,從教師的工作內容與敘薪退休方式一起調整,讓教師成為一個職業而不是志業,政府現在給予教師的終身保障職,自然會讓不少家長覺得對老師要求多是理所當然的。
讚 · 回覆 · 6 · 2016年3月6日 17:53

Jenhu Wang · 空軍幼年學校
很理性!我贊成在精神層次應推動師道尊嚴、加強親師學生之間互相尊重關係,於法也須適當修正更區仔細明確,更上層是國人的道德教育必須加強。
讚 · 回覆 · 2 · 2016年3月6日 19:12

林仕豐 · 宜蘭市
政府的薪資是讓老師去做教學以外的額外工作??謬理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6日 21:24

曾詠蓁 ·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林仕豐 對不起,在民間企業工作的員工,很難事事以這不是我的業務範圍拒絕長官派任的工作,以出版社的編輯來說,明明只有編書是他的責任不是嗎?但現在連行銷、推廣、去書展輪值,只要是跟負責的書有關的,編輯都要參與,這就是台灣的職場環境,若希望多數每天這樣工作的民眾站在老師這一邊,教師團體要表達願意放棄政府對教師包山包海的福利,像國外的老師,他們也許薪水高,但是福利跟其他職業一樣,沒有特殊,這就是讓教師變成一個職業非志業,工作內容規定清楚,不受政府的特殊保障,民眾對教師自然不會有多餘的要求。
讚 · 回覆 · 2 · 2016年3月6日 23:36

Anfernee Lin · FC Barcelona-球探
曾詠蓁 老師不是在斤斤計較,導護這麼多年也都在站,但就是為何要沒有交通指揮權的老師和愛心志工去指揮交通?去承擔這麼高的風險卻又沒任何保障?許多民眾想轉彎就轉彎沒在禮讓行人或是怒罵老師,這些老師丟下自己的班級不管去站導護,然後萬一學生被車撞或是班上出問題,賠償責任通通算在老師頭上,一碼規一碼,這跟老師放棄政府的福利有何關聯?今天是要沒有交通指揮權的老師去承擔不屬於教學業務的風險,做得好沒掌聲做不好就是責任賠償,這才是當今問題核心~

過去教師因為導護案件而被判刑的案件整理
https://btrend.amassly.com/post/xRzrGWRiOv/
讚 · 回覆 · 8 · 2016年3月7日 1:46

Anfernee Lin · FC Barcelona-球探
曾詠蓁 2007年花蓮地院曾作出判例,花蓮佳民國小的學童互擲物品嬉戲,造成一名學童失明,老師因擔任交通導護不在意外現場,遭控怠忽職守校方必須賠償190萬。另外,南投縣也曾發生導護老師因吹哨不當致車輛撞傷人,當事人對車輛駕駛提起民事訴訟,但駕駛認為是導護老師吹哨不當造成,對導護老師提告,法院裁定教師非專業交管人員,未受過交通管制訓練也沒交通管制權,卻執行勤務,除需負民事賠償40萬元外,還判以刑法的業務過失傷害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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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區監理所副所長魏武盛表示,導護老師或導護志工因非「依法指揮交通的執勤人員」,因此出了事,還是要負法律責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或行人若不遵從交警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指揮,而肇事或致人肇事,要負刑事責任,除非指揮者有明顯過失,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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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取自
http://udn.com/news/story/6885/1544543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1:51

張宏毅 · 嘎嘎烏拉拉員工
曾詠蓁 現在這些事情被分成兩個層面,
一個是業務方面
一個是法律方面

業務方面老師常常選擇吞下去,這個其實問題不大,但真他XX的扯蛋,因為教師有最低時薪,多凹一個小時,等同多凹老師一小時的加班費,教育資源是會互相排擠的,當老師受不了工作量,就換小孩子倒楣,反正20年後才會知道後果,沒有人會在意。

法律方面,被告被判刑==賠大錢==丟工作,這......一個人再熱血,也不能夠這樣子玩。
讚 · 回覆 · 4 · 2016年3月7日 2:51

林仕豐 · 宜蘭市
曾詠蓁 你好,當你以一般企業業務來看待老師這種行業的時候,就已經完全錯誤了。以權力架構來說,老闆要求員工做額外工作,員工幫老闆賺錢,公司賺錢後,不管老闆分多少給員工,員工的價值浮現,員工價值讓一個員工具備"被挖角的價值",簡單來說,私人企業的業務型工作讓員工的薪資較具有浮動性,較像是投資型保單,具備暴利的可能。而教師這個工作並非如此,長官哪管你教學現況有多複雜,為了政治前途,只要"人民觀感"就好。行政命令一直下,所有一切的事只要加上教育二字(例如防災防震變防災防震教育、交通安全變交通安全教育、環境保育變環境教育、海洋資源變海洋教育等等)就被認為是教師的工作,而教師的員工價值呢?私人企業有利潤的制約,讓老闆不會消滅賺錢的員工,而教育主管機關卻是無限要求(才會有志業這個詞),真讓他握有權被消滅的是不聽話的老師,而不是不適任教師!而教師的薪資是依法核算的,也就是屬於保本型紅利保單,穩定卻也別想發大財。
事實上,老師爭的不光是導護的法律問題,更大的一部分是教育工作內容的無限上綱,只要是看的到的任何事情幾乎都可以被解讀與"教育"有關,請問這樣的教育有可能好嗎???教師不做就會被扣上"自私"或"舔為人師"的大旗,你說教師能不火嗎???旺季時(開學、期末)教師忙得焦頭爛額卻都全被忽略,一切只提淡季的狀況(寒暑假),老師沒休假不提,老師生病課務自理不提,選擇性的比較去凸顯教師薪資優渥(很多愛拿來比22K)教師能不火嗎??????
當然,很多人還是認為太多人搶著擠進窄門所以老師好,因此就要自以為公平去平衡它??難道你要讓大多數有能力的人認為老師這個職務不值得去爭取,寧願待在22K的低薪工作而不去爭取教師職務,這樣的台灣教育現場會是什麼樣子你能想像嗎?........(無意抨擊,單純論理)
讚 · 回覆 · 3 · 2016年3月7日 5:43

曾詠蓁 ·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林仕豐 教師這個工作值得爭取,不應靠它的終身照顧制,因為這就是事情的一體兩面,當台灣的教師千辛萬苦擠入窄門後成為受政府照顧的特殊族群,自然也喪失了自主權,因為天下豈有白吃的午餐?政府特別照顧你,就會要你事事配合他,不管如何,勞工還是佔選民的大多數,各級政府財務困窘又不敢得罪多數選民(家長),又要端出各教育政策顯示教育有在改革,自然工作量會跑到領公家薪水的老師啊,況且你們的困境在勞工眼中並不算什麼,因為目前的就業環境普遍如此,好歹老師還享有勞工沒有的許多福利,這樣怎麼可能得到多數民意的認同呢?所以我覺得,老師想爭取自己的權益很好,但同時也要放棄政府的終身照顧制,就像國外的教師,他們的薪水與尊嚴來自工作時的教學專業,而不是他們特殊身分所擁有的不同於一般勞工的福利,這樣政府與家長自然無法再要求老師配合教學以外的事情,教師才能得到自由。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7:01

J Shaw J Shaw
林仕豐
1.身為略懂現況的教員眷屬, 個人贊成老師不站導護.
2. 但要提醒的是我國中小學校的老師其在社會的相對薪資退撫福利也是全球第一. 全世界國中小教員的相對薪資退撫福利都不算高.平均上來說我國初中等教員在自由經濟市場上薪水加退撫的人事成本是明顯over-paid的. 不是老師不偉大或是工作價值低, 而是現今市場上供給遠大於需求, 國家其實不用付出那麼高的人事成本仍舊可以找到合用的優秀人力. 這是現實.
3. 加以國家財政困難, 經費排擠. 如果老師不站導護或爭取更多前人沒有的工作減量, 要留意如第二點的社會意見反彈及可能的勞務所得因工作量移出而減低.
4. 每人都可以說自己的工作多辛苦多偉大, 但請不要忽略現實面. 尤其在國力日衰, 競爭日增的當下.
5. "這樣的台灣教育現場會是什麼樣子你能想像嗎?": ---以前我讀書時一班至少五十人, 教學成效也不比現在差多少!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7日 8:57 · 已編輯

曾詠蓁 ·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樓上的家長說得非常對,台灣的大環境已經在走下坡,各職場的工作者都必須思考增加自己工作的附加價值,連吃公家飯的軍公教人員都必須如此,以免遭到社會反彈浪潮的吞噬。這次連校長團體都站在家長團體那邊,說明學校的管理人員因為無錢可使,沒辦法多請人補教師或義工家長不夠的缺,所以不能接受老師只要做教學本業的要求。若反對站導護只是因為衍生的法律問題,教師團體應與家長團體聯合要求修改相關規定,讓教師與導護義工不會因為這義務的付出而觸法。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16:02

Anfernee Lin · FC Barcelona-球探
老師從來都不是要求不站導護,我本身也都站了12年導護,為何孩子安全我們都願意,問題就是我們的教育部不敢明訂教師一定要站導護,訂立值勤時間值勤辦法,然後產生違法賠償問題時由教育部一肩全扛幫老師承擔責任,這已經是被法官和交通主管機關認定是違法的事情,為何硬要老師承擔卻又毫無肩膀來面對問題核心?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17:38

岢海安
Anfernee Lin 關於法律案例的問題,本篇可以作一些資訊上的釐清(發文作者本身也是教師),請參考: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892360.A.AB3.html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19:21

林仕豐 · 宜蘭市
曾詠蓁 看來你沒弄懂權力架構,私人企業老闆有利潤的制約,所以在使用員工時會較為有明確的目標...賺錢,一種能數值化的資料,而教育主管官員呢?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只要是能凹教師的就去凹,反正員工薪資不是他出的,他只要出一張嘴,凹教師凹越兇就是成功,能博得媒體版面就是成功,你覺得教師被凹是正常的,所以衍生出學生受教權被剝奪也是理所當然。

你覺得教師這個窄門受到照顧,所以被凹還好,說出這種話壓根沒資格講教育,奉勸你回歸你自己專業的領域。許多調查研究出現職教師如果讓他們再選一次,他們大多數不希望再踏入教育這樣一個領域,這個研究的結果讓人很欣慰,因為大多數的老師體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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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教師覺得教育是一件輕鬆的事,那他一定是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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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勞工打教師的多數暴力模式,就是發生在你這種類型的觀點上,眼睛裡以金錢去衡量工作(居然還提志業),卻是只知道領多的應該多付出,卻不知不是胡亂地亂付出,教師的精力要花在刀口上,而不是替怪獸家長服務!

教師的終身奉是年金制,是由教師的薪資去扣繳的,你只看到所謂的優渥,但沒看清優渥的背後他的權力制約,許多老師因為這個退休金,深怕工作之時有缺失,所以戰戰兢兢的工作,甚至在處理有關國家財務的買賣工作時(例如午餐招標及採購),只敢依法辦理深怕造成缺失,以致領不到退休金。所以那些家長協會打手總會提退休俸不合理並意圖改革,卻不知道一但少了退休俸,收受紅包就成了家常便飯,問題就會更嚴重。國民義務教育的本質並不是為有錢的家長服務,他是提供貧困學生能有翻身機會的一條大道,對每個學生應該是公平的。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8日 5:14

黃志宏 ·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
當我說不願意站校外導護,會有一群人和團體怒罵我沒愛心!!
當我認命去站導護時,萬一班上有孩子受傷,會有家長告我瀆職、業務過失,然後會有法官說我不務正業!
而那群罵我沒愛心的人和團體,會不會出錢出力,支持我這個好有愛心的老師呢??
讚 · 回覆 · 47 · 2016年3月6日 19:37

俊瑩吳 ·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no,然後繼續鬼扯老師沒愛心,太爽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10日 22:48

吳次凡
就我所知,目前教師是聘任制,並不是終身保障職。看看現在許多的家長以及一般社會團體,對老師的態度和要求,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還要馬兒任勞任怨兼打罵無悔愛心爆棚,會不會要求太多了?老師的確是一份志業,非純粹的職業,但是老師也是人,不給予尊重卻一昧要求,公平嗎?只怕將來沒有人會願意從事這份工作,什麼志業?能當職業,還肯認真去做就謝天謝地了。
讚 · 回覆 · 6 · 2016年3月6日 21:30

Anfernee Lin · FC Barcelona-球探
不是老師不想站導護,請看這篇總整理吧,為何級任導師辛苦丟下班級不管去站導護還要承受被告賠錢的風險?這些家長團體校長團體可否跳出來願意承擔賠償金呢?

https://btrend.amassly.com/post/xRzrGWRiOv/
讚 · 回覆 · 4 · 2016年3月6日 22:13

林俊峰
這個時候,那群人就會閉嘴,連屁都不敢放了!
讚 · 回覆 · 2 · 2016年3月7日 7:48

Anfernee Lin · FC Barcelona-球探
林俊峰 都已經站了10多年的導護,也不曾想過去計較什麼,都是為了孩子,但是看到我們教育部這種應對,心都涼了半截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7日 7:51

岢海安
Anfernee Lin 關於法律案例的問題,本篇可以作一些資訊上的釐清(發文作者本身也是教師),請參考: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892360.A.AB3.html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7日 19:55

Anfernee Lin · FC Barcelona-球探
岢海安 感謝釐清!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20:02

鄭維源 · 中華大學 Chung Hua University
岢海安 其實文章中還是沒有解釋清楚老師到底可不可以站導護出事情不違法或因導護受傷教育部會如何處理,只是避重就輕說不太可能會發生,老實說:我的國文老師以前就因為導護被車壓到腳,最後學校如何處理?教育局如何處理?

把保護變成老師的責任,那法律的責任呢?保護碰上法律誰重誰輕?其實是故意這樣寫的吧!還故意把導護跟指揮交通分開?難道要老師在導護的時候變成人形立牌?

最後那篇文還是回到原點:
導護可以站但是請教育部將法律的問題解決且處理工時的問題,不然教育部還是放生老師!

事不關己大家都會說不會有事情
一旦發生事情每個官跑得像啥一樣快
校長也一樣
結果是從此我的國文老師跟校長槓上,做啥都以校長違法去檢舉校長,學校一天到晚不得安寧,在我面前直接說以前的校長是鴕鳥校長,教育局是馬X官員!

重點來了:我的師丈還是懂法律的人...官,那時候的校長當得有夠窩囊!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8日 0:34 · 已編輯

鄭維源 · 中華大學 Chung Hua University
這不是權責問題而是法律跟工時問題,即使各縣市教育局強迫訂立了臺中市教師導護辦法也仍舊是違法的,不然為何教育部不敢訂立統一的規定?只敢用志業要求教師團體,因為教育部明知導護這件事情目前跟交通法規會有所牴觸!

所以教育部不敢知法犯法!卻要各縣市教育局跟老師知法犯法!

1.因為國法交通法規告訴你教師跟志工站導護是"未依法行政",交通法規只有義交跟警察可以指揮交通

2.因為這是公務但不是公務時間,如在非公務時間執行公務因此發生事情,因此公務未在公務時間執行是"未依法行政",國賠不會成立!

但是教育部不可能將導護設定成公務時間(下班加班時間教育部要付出多少加班費?),因此在導護上面發生事情,國賠往往無法成立,且是每告必輸,受害人求償無門就會轉而求償老師個人民事跟刑事責任,這時候教育部跟教育局還有學校就會

"放生老師"

所以
1.教育部不敢違法國家法律又不敢對家長說,然後拼了老命說對老師有補償辦法!
2.教育部不肯將導護時間定義成加班時間,又要求各縣市教育局強迫老師站導護,偏偏臺中市教育局以為自己大於國法!

這兩個只要有一個出問題,老師上法院幾乎都是敗訴而且要自行負責賠償跟刑事責任

至於教育部為何不肯將導護設定成教師的工時以符合法令的公務要件

修法以符合交通法規

這就是教師一直質疑的事情!也是教育部故意模糊新聞的地方!

很多民眾根本也不想理解這件事情的原因!!!!!!!!!!
讚 · 回覆 · 12 · 2016年3月6日 22:13

楊國良 · 台北市
這個問題其實是,教師所服勤務是定量還是不定量。

教師是廣義之公務員,一般公務員所服勤務是『定量』。
我國關於這事的定量是八小時超出就發加班費
但各機構單位的主管所服勤務就是『不定量』。
為何要服『不定量』勤務?這是責任問題。
一個單位的主官對該單位所負之責任是『成敗責任』。
單位主官沒有上班下班之侷限,單位需要就必須服勤。
所以單位主官無加班費可領。主官加給就蘊含這種意義

也就是說,服『定量』或『不定量』勤務
所得薪資報酬顯然有所區別。
意思是,政府當初關於教師職務的工作與報酬,
是以『定量』還是『不定量』勤務設計?

這個問題可以從教師的薪級規定了解。
大家知道嗎?教師的薪級編制是相當於公務員九職等
公務員九職等通常是擔任甚麼職位?科長以上。
絕大多數公務員的職缺是低於九職等!
大部分公務員一輩子達不到九職等的職務。

國民黨的一位大老曾經說,
退休軍公教夫妻一個月領退休俸有十幾萬元。
他的說法不實在,是教師,不能籠統說是軍公教。
大多數公務員背了黑鍋。

所以
教師應該不該擔任保護孩子的導護工作,請大家判斷

所以所謂
『將教師當成無酬義工的作法』
(擔任導護保護孩子,是不是學校教育的成敗的責任內容?)
(教師的薪級編制等於科長以上,那他們工作內容只教書?)

『家長該負的責任,就別再推給老師了』
(家長還要到學校或學校周邊去履行家長的責任嗎?)

這個基本問題是工作與報酬相對性。
這則新聞似乎只討論到工作,未討論報酬。
讚 · 回覆 · 2 · 2016年3月7日 2:12 · 已編輯

張宏毅 · 嘎嘎烏拉拉員工
全天候服務的私立院校
一個學期收10W以上.......挖卡卡
每班30人以下
也就是學期收300W一班
換算成一個月教育費用
一個班級是50W
這是非常昂貴的數字
也是教育的費用
如果要服務到全責任的話
那老師的薪水是遠遠不夠的
讚 · 回覆 · 2 · 2016年3月7日 3:32

李元正 · 「還沒有」旅行社-華語導遊/華語領隊
一、我當過10年國小主任,就我所知,將國小教育人員的薪級比照公務人員,九職等的是校長,七職等的是主任。所以您說「教師的薪級編制是相當於公務員九職等」,只有校長符合。若我所知有誤,敬請提出確切資料指正,謝謝。
二、站導護,不是工作「定量」或「不定量」的問題,而是有無違法的問題。如果法律賦予教師交通指揮權,並給予專業訓練,導護的問題就會小很多。大家只看到老師對於導護工作的質疑,並以此批評沒愛心,但許許多多老師對學生真摯付出愛心關心孩子的種種作為,大家怎麼不談?對於責任擔當,您知道有多少老師過了下班時間仍在學校改作業,甚至將作業帶回家批改,這就是老師對於自身角色責任的重視。可是,這種事卻沒有成為爭議點,就是因為不牽涉違法問題,所以這是許多老師心甘情願的。
讚 · 回覆 · 21 · 2016年3月7日 4:01

J Shaw J Shaw
李元正
您指的"九職等的是校長,七職等的是主任"是指主管職務加給部分. 我國教員到頂時的薪資退撫福利幾乎人人可達相當於公務員九職等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8:43

凃君治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J Shaw J Shaw 所以在老師未到退休之時,都是可以不用站導護的意思嗎?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9:00

楊國良 · 台北市
李元正 李先生您好,您的說法很中肯。
其實校園導護工作引發爭端,幾乎是教改以後的事。
這裡有很多相對性的爭議,很遺憾不少人都是本位主義攻擊對方

他們可能不知道,這種對抗其實是政治『傑作』
教改後教師權利意識高漲,政府就設計一種制衡力量
某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與家長團體,就是這樣『興旺』起來

很多或許沒有惡意,但不小心就捲入不理性的相互攻訐的混戰中,這樣其實無助於問題的釐清與合理制度的建構。

有人提到法律的問題,看看教師法的16條一項7款: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這裡所說的是『教學』!

我們的教師法只談『教學』,大陸教師法談的卻是『教育教學』。我想這是差異的源頭。現在我暫且不談。

大學畢業學歷的教師的俸點是625元。碩士是655元,博士675元。625元相當於公務員九職等的俸點。可以向人事單位查看薪級俸點表。
至於校長與學校主任,都是教師兼任。所領薪資也是依照學歷評定。

再公務員有占缺的限制,例如台北市教育局科長職,其職缺設定為八至九職等。教育行政之公務員,佔到科長職,才有機會升等到九職等。升到九職等後,就不能再往上升了 ( 如升十職等 ) 但如已到本俸最高級,則改成功俸。筆者所占缺是七職等,所以一直到退休還是七職等。

當教師法授予教師可以拒絕所謂與教學無關的工作時。
可能就埋下校園不安的因子。您當過主任,應該會有所了解。

有人喜歡提美國教育如何如何來批評國內的教育,
我來講一個故事:我第一次參加李遠哲主持的教育論壇時
(當時報名人數太多故改成教育大家談座談會)
一位仁兄以旅居美國了解美國教育之姿批評說:
美國學校沒有圍牆。台灣的學校都設有圍牆。
把學生當罪犯的禁錮,他不屑參與台灣的教育工作。

一位教師起身反駁說:
台灣學校的圍牆是為保護學生而設,不是為禁錮學生而設
當下獲得與會者的熱烈掌聲。
我的意思是,教育問題有很多是可以討論的,不要因為本位主義而相互攻訐與一味的想抄襲外國制度。這樣或許比較好。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7日 10:34 · 已編輯

鄭維源 · 中華大學 Chung Hua University
其實教師沒有不願意站導護不然怎會這樣多年都站了?
但請教育部該承擔的責任不要逃避
這不是用定量或不定量或是愛心問題能處理
一旦事關法律
任何愛心說詞或工作範圍沒定義都會有問題
1.教育部不敢違反國家法律又不敢對家長說,然後拼了老命說對老師有補償辦法!
2.教育部不肯將導護時間定義成加班時間,又要求各縣市教育局強迫老師站導護,偏偏臺中市教育局以為自己大於國法!

這兩個只要有一個出問題,老師上法院幾乎都是敗訴而且要自行負責賠償跟刑事責任

至於教育部為何不肯將導護設定成教師的工時以符合法令的公務要件

修法以符合交通法規

這就是教師一直質疑的事情!也是教育部故意模糊新聞的地方!

很多民眾根本也不想理解這件事情的原因!!!!!!!!!!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7日 16:45 · 已編輯

楊國良 · 台北市
鄭維源 鄭維源先生您好,您的說法很正確。很多事情最後可能需要到法院解決。
如果法律不完備,法官就只有依所謂常理判決。
建構完備的教育法令,是教育主管機關的責任。

其實校園裡比導護工作更複雜的事情還很多
例如校園的犯罪案件(很多犯罪事件都隱匿,所謂犯罪黑數)

教師或教官有法定職權與能力處理這類案件嗎?
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教育主管機關似乎無感
一旦『出事』,受災受難的恐怕又是負責的教師
這類問題很多,暫時無法詳述。
讚 · 回覆 · 2 · 2016年3月7日 15:28

鄭維源 · 中華大學 Chung Hua University
楊國良
直到現在教育部還是打馬虎眼
坐山觀虎鬥
真是教育奇觀!
讚 · 回覆 · 3 · 2016年3月7日 16:44

黃昱昇
家長團體和教育官員的心態,某種程度和無賴流氓幾乎沒兩樣。

要老師做事,該給的權力不給,不該負的責任硬要無限上綱
然後還罵那些發現整個不對勁沒道理的老師「沒有教育愛」

要老師站導護,先解決2個問題
1. 到底要不要給老師合法的交通指揮權? 對不服從指揮的駕駛,能不能直接開罰單?
台灣現在能指揮交通的,只有交通義警和警察,叫老師去指揮交通,是違法的吔! 被告你負責嗎?
2. 導師在值導護時,萬一學生在教室出事,到底有沒有免責權?

這問題拖了十幾年,政府擺爛不想解決
只想叫老師「教育愛教育愛」
然後出了事翻臉不認人,冷眼旁觀看著恐龍家長和恐龍法官把老師告到死判到死

有沒有搞錯啊?

「不想幹就辭職,後面一堆人排隊等著幹?」「沒有熱誠,就不要來做這工作!」
這種笑話也敢講
我可以直接講,台灣每一個行業黑心無良慣老闆,都有能耐對他的屬下講同樣的話啦
所以這些黑心無良慣老闆每個都好棒棒是不是?
讚 · 回覆 · 14 · 2016年3月7日 6:25 · 已編輯

黃茂瑞 ·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玄奘大學
國小教師的工作定義,在中華民國職業分類的說明如下:
2331 初等教育教師
從事國民小學教學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依照課程綱要準備課程計畫。
(2)運用各種方法及電腦、書籍、遊戲等輔助工具教導小學學生。
(3)維持課堂秩序,並輔導小學學生在學校之行為。
(4)透過作業分數及考試成績以評估小學學生之學習狀況。
(5)規劃、安排及參與學校活動,如校外教學、體育競賽及音樂會等。
不包括:
․小學校長應歸入1344 細類「教育服務主管人員」。
․督學應歸入2399 細類「未分類其他教學專業人員」。
․教師兼任校務主管工作,應按其從事之主要工作內容歸入適當類別。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7日 7:02

黃茂瑞 ·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玄奘大學
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吃得少,千萬還不能跌倒,否則把它告到老!社會缺少有效的、相互尊重的對話,傲慢的態度與官員的鄉愿,既不尊重專業,還踐踏自己的專業,總是讓會吵的有糖吃。如果真想解決問題,最好是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來對話,而非相互指責。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7:08

J Shaw J Shaw
1. 身為略懂現況的教員眷屬, 個人贊成老師不站導護.
2. 但要提醒的是我國中小學校的老師其在社會的相對薪資退撫福利也是全球第一. 全世界國中小教員的相對薪資退撫福利都不算高.平均上來說我國初中等教員在自由經濟市場上薪水加退撫的人事成本是明顯over-paid的. 不是老師不偉大或是工作價值低, 而是現今市場上供給遠大於需求, 國家其實不用付出那麼高的人事成本仍舊可以找到合用的優秀人力. 這是現實.
3. 加以國家財政困難, 經費排擠. 如果老師不站導護或爭取更多前人沒有的工作減量, 要留意如第二點的社會意見反彈及可能的勞務所得因工作量移出而減低.
4. 每人都可以說自己的工作多辛苦多偉大, 但請不要忽略現實面. 尤其在國力日衰, 競爭日增的當下.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8:34

鄭維源 · 中華大學 Chung Hua University
其實教師沒有不願意站導護不然怎會這樣多年都站了?
但請教育部該承擔的責任不要逃避
這不是用定量或不定量或是愛心問題能處理
一旦事關法律
任何愛心說詞或工作範圍沒定義都會有問題
1.教育部不敢違反國家法律又不敢對家長說,然後拼了老命說對老師有補償辦法!
2.教育部不肯將導護時間定義成加班時間,又要求各縣市教育局強迫老師站導護,偏偏臺中市教育局以為自己大於國法!

很多民眾根本也不想理解這件事情的原因!!!!!!!!!!

簡單
1.修改交通法規
2.訂立導護為公務時間
不就好了?
總不會跟現在一樣要求老師違法去執行非公務時間的公務吧?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7日 16:51 · 已編輯

楊竣宇 · 立新國小-Classroom Teacher
老師就是人太好才會一直被人坳,有時不是我們不願意做,而是這工作有危險又沒保障,你要說我沒愛心,我也是媽生的,憑什麼。
讚 · 回覆 · 1 · 2016年3月7日 8:35

楊蒼月 · 自雇者-首席執行官
我覺得喔~~
軍、公、教、醫大家應該可以擺爛了。
台灣這票人,都是「有事鍾無豔,沒事夏迎春」,不肯負起自己的責任,就在那邊喊人性、人權;眼紅既得利益者。
沒有人有那個義務幫你,幫你醫病,教你的小孩唸書,幫你保衛家園,幫你處理你自己該做的雜物。
啊?他們是有收錢?
有收錢就可以擺出『我是大爺』的樣子嗎?
拜託……
台灣人!好好反省吧!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8日 18:04

俊瑩吳 ·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學生在,老師就在」

那〇官還要老師去校外站導護?學生在校,老師在校,有很難懂嗎?
讚 · 回覆 · 2016年3月10日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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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5118 發表於 2016/03/08 02:01:42 # 20樓
農業社會就是這樣嘛
newshawks 發表於 2016/03/07 22:13:32 # 19樓
老師是無限責任制?
----------------
寒暑假無薪放假如何?
●選舉工作人員s也不要找老師擔當!
kaokid 發表於 2016/03/07 18:51:26 # 18樓
老師在校的
身教、言教與保護學生
是否只限於對自己任教的學生?
身教:
不合規矩的行為不被自己教的學生看到就沒關係?
言教:不是自己任教的學生行為偏差就不糾正?
保護學生:見非自己的學生有危險可以不救?
全校統一舉辦班親會,要留校到晚上,視為加班,限於經費,以補假方式為之
班親會統一或分批,老師們幾乎沒意見
同班親會與上述教育非限於
自己任教的學生的概念
導護是交通教育課,學校排老師們輪流指導全校學生,以補假方式替代加班
學生上學的安全,每天都是獨立事件,所以交通安全課,需每天進行。
導師午餐時間,若不想陪學生吃飯,原則上比照下課時間,可以離開教室。但仍屬上班時間,應留校
先知 發表於 2016/03/07 16:39:03 # 17樓
------ # 14樓說個真實的事件~~某學童正在換牙, 某日不小心吞下牙齒, 家長要求老師在小孩上完廁所之後去挖大便, 看看牙齒有沒有排出來.--------------
------該叫家長自己來挖------
該是家長做的事, 不能推到老師頭上, 老師的職責該明文規定, 家長不能有過份的要求。
路過1 發表於 2016/03/07 15:46:29 # 16樓
老師肯定不是義務制,如果不高興請自行離職,後面很多人排隊中....
麵線 發表於 2016/03/07 13:20:44 # 15樓
這個問題是草莓家長和草莓老師發生碰撞, 因為這些草莓都不懂得尊重別人, 也不知道自己該做甚麼.
麵線 發表於 2016/03/07 13:13:37 # 14樓
說個真實的事件~~某學童正在換牙, 某日不小心吞下牙齒, 家長要求老師在小孩上完廁所之後去挖大便, 看看牙齒有沒有排出來.
SNSD 發表於 2016/03/07 12:59:46 # 13樓
11樓說: 老師平常也沒有休假時間, 只有寒暑假才有自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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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勞工哩? 有自己的休假時間嗎? 不也跟教師一樣, 只休週末, 還沒寒暑假.
Jeff Chen 發表於 2016/03/07 12:29:47 # 12樓
修法給予老師可以在執勤的時間具有交通指揮權甚至依法開罰的話再說阿!
先知 發表於 2016/03/07 11:31:01 # 11樓
教師的職責是什麼?該明文規定。
教師時間夠不夠用?會不會過勞?
寒暑假是老師自己學習, 準備下學期教材的時間。這段時間對提升自己的教學非常重要。
由於新教材, 新知識一直產生, 老師也只有利用這段時間好好充實自己。
老師平常也沒有休假時間, 只有寒暑假才有自己的時間。


SNSD 發表於 2016/03/07 11:16:12 # 10樓
當軍公教成為無給職的志工, 流浪教師的問題也解決了, 反正有人愛當老師, 而政府又不用給薪水.
SNSD 發表於 2016/03/07 11:13:33 # 9樓
所以我認為軍公教及健保下的醫護, 只要留下有服務熱忱的人, 給車馬費就好, 像志工一樣, 無薪水職. 政府也可節省一年上千億的人事及退休金.
SNSD 發表於 2016/03/07 11:11:24 # 8樓
不是很多人愛說: "若沒有犧牲奉獻, 斤斤計較於工時及薪水的人,請退出此行業", 包括健保體系下的醫護, 晚上不接line辦事的台北市府公務員, 不肯放棄十八趴的軍公教, 不肯站導護的教師. 這下子, 打臉了誰?
Jeff Chen 發表於 2016/03/07 10:17:22 # 7樓
老師出來站導護是違法的,早有許多判例,法院公證,身為教育人員豈可帶頭違法!?
張飛打岳飛 發表於 2016/03/07 10:04:52 # 6樓
教師如果只是一種工作
教師如果單純只是勞工
那為什麼要有教師節師鐸獎
教師應該併入五一勞動節放假
優秀的教師應該納入模範勞工選拔
寒暑假應該全天候上班
上半天班領全天薪水
又是哪一種勞工
小時候唸書
從沒有聽過什麼導護媽媽志公媽媽故事媽媽
現在除了教學以外的事情全都是家長在負擔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
除了言教也還有身教
遊說法成立以來
大概有九成都是教師團體登記遊說
為的不過是自身權益
教師如果把自己當勞工
而不是一個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
那就依勞工的規範來
在享受教師的福利時
也要付出教師的義務
勞工能有寒暑假
勞工能有溫書假
學生放假老師也跟著放假
勞工能嗎
寒暑假出國比例最高的職業
恐怕就是教師
不要只比外國的教師怎樣
國外也有寒暑假不支薪或半薪的教師
怎不也拿出來比一比
在台灣教師就算不是最佳的職業
也能算是得天獨厚的行業
享受權利的同時
也應該負起應負的義務
如果覺得教師不好
可以不要當教師
流浪教師有十萬之眾
總是能找到願意負擔義務跟享受權利的教師
先知 發表於 2016/03/07 09:33:05 # 5樓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山, 水。---家暴令發不完, 環境髒亂, 沒公德心---人一點不美。
早有老師訴說“ 教師早變成服務業的小弟, 小妹了”。
國外的小學生交通導護是由志工, 家長來擔任的。
家長通通站出來!
家長在家打麻將, 看有線電視, 卻要老是在大太陽下作交通導護
20080520 發表於 2016/03/07 08:01:25 # 4樓
老師的上班時間到底須到幾點.......?
勞資法制化 老師須首先釐清上班時間起迄、及期間工作內容 不是嗎? 
所以 導護是老師的義務、權利 還是係屬工作範疇項目........? 
YANGPAPA 發表於 2016/03/07 07:35:23 # 3樓
台灣蠢豬的心態!!
David1732 發表於 2016/03/07 07:25:33 # 2樓
聯合報的黑白集這幾年來最大的功用..........."被打臉!" 哈哈哈...............
別說笑 發表於 2016/03/07 04:45:34 # 1樓
不會尊重別人是台灣人的天然成分,以此凡是今天的不尊重造成明天相互的不尊重,凡事都不會替人設想,這是台灣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互動,台灣最美麗的風景還會是人嗎?


參考網頁:
聯合/老師是無限責任制?(聯合報黑白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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