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20日 星期三

2000年9月,高雄縣梓官國中事件的始末 (劉亞平)


梓官國中事件的始末
劉亞平

     有些話我本來不想說,但卻又被逼得不得不說,我為我說的每句話負責。

890905(星期二)

     梓官國中教師吳訓裕具名向高雄縣教師會和教育局、政風室等單位陳情,甚至連身份證字號都列了出來,具體的事項人、事、時、地、物都有清楚陳述,主旨是請督促糾正梓官國中校長黃哲元的不當行徑。

     吳老師只是將校內溝通無門的事情,循正常的管道向外面反應出來,所列舉的事項如下:

1.本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本人提案:設立各年級導師代表,以增加和行政單位溝通。黃校長未依會議程序討論表決,逕行以校長裁量權加以否決,嚴重侵犯校務會議對校務發展計劃的決定權。

2.訓導主任於上學期末工作報告中,宣佈從下學期值週導護由專任老師擔任。吳豐全老師準備在臨時動議時提出異議,黃校長以時間為由省略此議程。這學期校務會議本人及柯武泰老師再次提出,要求經校務會議中議決,黃校長以行政裁量權為由未處理。且依教師聘約第十四條:教師有值週導護義務。所以應該每位老師都應參與值週導護工作。故黃校長裁示明顯違反教師聘約及校務會議法定地位。

3.本校各專科教室旁均設各專科的專任老師辦公室,以利老師教學方便及教室管理。黃校長因本人在校務會議中發言意見相左,竟下令關閉使用二十年以上實驗室辦公室,完全沒有以行政支援教學理念,完全以自己喜怒為中心。若實驗發生意外時,辦公室有老師也可以協助處理,降低學生傷害。例子在仁武中學及岡山國中均發生實驗室火災,傷及學生。所以黃校長的作為,造成老師上課不便,甚至危及學生安全。

     吳老師的訴求其實很單純,只是要求行政單位合法合理地處事,他的訴求如下:

1.請貴局責付黃校長依校務會議程序,重新處理。

2.請貴局糾正學校對值週導護工作安排。

3.請貴局立即糾正學校,以利老師教學,保護學生安全。

890907(星期四)

     我特地以梓官國中的例子為主題發出訊息,因為很多學校都不了解校務會議,對校務會議的定位和運作不甚明白,甚至連會議基本的程序和規範都搞不清楚,因此有很多老師一直向我們反應這樣的事情。我相信梓官國中「行政裁量權」和「會議提案」的衝突絕非個案,所以我特地以梓官國中這樣的事情為例子,用電子報和信件的方式讓大家注意這個問題,文中省略了學校、校長和老師的名字。

     高雄縣教師會接到檢舉之後,便將訊息轉交給教育局處理,並針對檢舉書內陳述的事項查證,由理事長呂勝男親自打電話給黃哲元校長,徵詢黃校長事情的真相與看法,並請黃校長依照會議規範主持校務會議,避免衍生不必要的問題與困擾。

     呂勝男理事長和黃哲元校長通過電話不久,本人接到黃校長親自打來的電話,希望請我到梓官國中一趟,希望事情能和緩地解決,他願意和老師大家在校長室坐下來溝通,我們高雄縣教師會也樂於見到這樣的發展,學校內的事情大家能和諧地處理最好,所以我答應黃校長七月十一日到梓官國中,但強調我是以旁觀者的角色聽大家溝通。



890910(星期日)

     星期天的早上黃校長打電話到我家,告知我周一有許多的家長和議員要來,問我對這樣的情況有沒有意見,我答說大家要一起來關心當然可以,但心中納悶事情有那麼嚴重嗎?原本只是非常單純的校內問題,有必要勞師動眾到家長和議員出面嗎?他這樣的處理不知道有何用意?


890911(星期一)

     早上前往梓官國中的路途中,我有預感事情可能不怎麼單純,可能有人會私底下搞些小動作,不是如我所預期的是要來溝通協調,所以我打電話給教育局長李景聰,希望教育局能派人來參與這個會,反正教育局遲早都要派人來了解,如今有這樣的機會了解最好不過了,至少有縣府的人在場比較不會失控,但教育局並沒有人能夠出席。

     我們高雄縣教師會原本期盼事情能和緩解決,所以預期這只是個簡單的私底下協調,但想不到黃哲元校長大張旗鼓地舉辦會議,會中邀請一大堆的議員、地方人士、家長等等的人,會議一開始我就知道事情不大對勁了,所以抽空打電話給教育局長李景聰,說黃哲元校長如果執意要這樣做下去,事情只好請縣政府秉公調查處理了,到時不要怪我們教師會依法論法了。

     會議的主題是要說明黃哲元校長被檢舉的行為,但卻是由黃校長自己出馬當會議的主席,黃校長手拿資料一開始就說個不停,因為他實在是說得又多又雜了一些,我想既然他手上的資料這麼齊全,應該可以印出來給所有與會的人參考,所以建議他印給會中每個人參考,否則他講這麼多人家實在很難消化和吸收,但是他拒絕了我這樣的建議。

     後來會議的進行實在令我無法接受,會議的主題應該是說明那些被檢舉事項的原委,但是後來幾乎變成了對吳老師個人和教師會的批鬥大會,而且批鬥人家還不給人相對的時間說明,我舉了幾次手都輪不到我說話,一些人的發言實在過於冗長和偏離主題,我以秩序問題要求會議主席黃校長處理,希望主席要求發言人的發言要和議題有關,而且要避免涉及對人身的攻擊,但似乎並沒有獲得主席即時的處理。

     我覺得這樣的會開下去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也不想當橡皮圖章任由別人擺弄到散會,更有意分散集中在吳老師身上的砲火,所以只好用掌聲突顯主席主持會議的問題,想不到「大聲拍手幾秒鐘」也會刺激某些人的神經,黃校長這時候倒處理起秩序問題來了,以主席的權責請我即刻離開會議場所,反正這個會我也不想再待下去了,我當然「樂於」遵照主席的裁定離場,就在我離開議場走到圖書室外面的時候,有些「不能接受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大家就去猜想發生什麼事???反正我劉亞平天生「皮球」一個,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被人嚇唬的。

     當天傍晚我又打電話給教育局長李景聰,告訴他私底下的協商沒有什麼意義了,我們教師會能做的該做的都做了,事情發展到這樣的地步縣府只好看著辦了,反正那些事情都是在公開的場合發生,事情的真相應該很容易查個清楚明白,既然人家老師都具名向縣政府反應了,縣政府本來就應該依法論理做個公正的裁判,反正全縣很多學校也都面臨同樣的處境,是該釐清校務會議的定位問題了。


890916(星期六)

     台灣時報有一篇關於這件事情的報導,指出教師會上網檢舉校長,並有高雄縣教師會的幹部前往聲援,引發議員的不滿,認為該校長並無不當行為,有意提出反制,約束教師會部分成員的言行。

     令人感到好笑的事情是,對於梓官國中的事情,我們教師會並沒有指出來誰是誰非,一切都仍靜待高雄縣政府的調查和處理,我們都抱著「雖不相信但依然期待」的心理等待結果,想不到我們靜靜地等待結果,別人卻忍不住就開口了,既然要說就大家說個明白,這新聞激起我寫這篇文章的鬥志,告訴大家一個我個人的習慣,通常我越不平文章就寫得越快越多,雖然我名字的諧音是「壓平」,但「皮球」是越壓反彈越大的。

     針對這則新聞報導我又有話要說了,吳老師是以個人身分向有關單位陳情,並不是學校教師會上網檢舉校長,而且我到梓官國中是應黃校長的邀請,以旁觀者的立場關心校內的協調,何來教師會幹部前往聲援的說法?如果說要聲援也是黃校長請我去的。至於校長是否有不當行為,應該靜待縣政府方面的調查和結果,是否大家應該尊重行政單位的公權力,而不是地方人士單方面就可以決定的,請別把縣政府當個植物人來看待。還有民主社會大家都有說話的權力,而且每個人都要為所說的話負責,如果對別人的意見不能夠認同,自然可以提出辯論、批判或控告,那能說要「提出反制約束別人的言行」。

     當天高雄縣教師會針對相關的疑慮,特地發文請縣政府依法來示疑,相信縣政府應該會有明確的回應才是,如果不滿意我們自然會轉請上級機關來解釋,發文日期為八十九年九月十六日,發文字號是(八九)師教字第○七五號,主旨:有關學校校務會議的提案處理問題。請示疑。說明如下:一、某國中教師提案:「設立各年級導師代表,以增加和行政單位溝通。」校長是否有權逕行否決教師提案?二、某國中訓導主任在校務會議中宣佈下學期值週導護由專任老師擔任,老師在臨時動議提出異議,校長以時間為由不予討論。校長的作法是否恰當?


890919(星期二)

     我是被動地才寫這篇文章,很多事情不說大家都不知道真相,其實很多人都因為對教師會不了解,所以才會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在梓官國中當天的會議之中,蔡清國議員也針對教師會提出些看法,我覺得有些看法或許大家的認知有落差,所以特地邀請蔡議員到會場外說明,覺得蔡議員是非常容易說明溝通的人,其實大家都是因為不了解才產生誤解,我還向蔡議員提及這樣的事情,如果高雄縣議會覺得有必要的話,我們高雄教師會願意向他們報告說明,讓他們了解教師會存在對教育的幫助,至少我們自認是教育改革的助力,不是妨礙教育進步的阻力。

     另外,我想要提出一個看法給大家參考,教育的事情應該要用教育的方式解決,而不要老是迷信用政治的手段來處理,有些事情原本是很單純的事件,為何要搞到這麼複雜的田地,政治的運作並沒有辦法改變法律的事實,有些事情牽涉到法律的層面,再大的政治靠山有時候也沒有用。每個人走過的都會留下些痕跡,至少有很多人睜著眼睛在看,有些事情不是自己吹噓一番就可以,有人一直在我面前說「某人」多好多好,我說我來自阿蓮難道我自己會不知道,是好是壞請他自己去阿蓮打聽一下就知道,他聽了也只是露出難以臆測的微笑。

     還有請縣政府就吳訓裕老師提出的問題答覆,其實這些事情的疏失都沒有什麼,人家要的只是一個是非公道,他敢挺身站出來說出這些事情,自己就應該對自己有幾分把握,相關人士不需要大張羅網,希望政治上慣用的造謠抹黑技倆,不要在單純的教育界內出現,這種事情我經歷得太多了。老師教學好壞學生和家長(真正的家長)自有判斷,而不是那些欽定御用的家長說了算,老師有問題自然有考績會和教評會處理,而且是要公平客觀全校一體適用地處理。那天有人私底下跟我提到吳老師的教學風評,我說要不要針對學生和家長做個問卷調查,那人卻又以一些五四三的理由來回絕,想來還真是令人覺得好笑。

     最近高雄縣教師會接到的檢舉案件層出不窮,其實很多「有權力的人」對我們教師會處理這些案件有意見,他們倒不是針對我們處理事情的法令見解和道理邏輯提出批判,而是一昧責怪我們教師會倒底是以什麼身分去處理,其實我們也知道我們不具司法警察的身分,我們教師會也沒有行政調查的法源依據,但各位掌握權力的人請千萬不要忘記一句話:「檢舉犯罪,人人有責!」老師和家長們相信我們教師會,才會冒險挺身檢舉一些事情,否則他們為什麼不向校長協會反應,為什麼向縣政府檢舉事情的同時,也會一併向教師會陳情檢舉,這是你們這些掌握行政權力的諸公,應該要仔細檢討反省的事情,不要不知檢討自己的過錯,反而怪別人指出自己的錯誤,還要用一些手段打擊這些老師。

     最後,我要告訴大家一個簡單的道理,通常在學校敢大聲反對的老師,幾乎都不是教學很差的老師,對自己應該都有幾分的把握,否則站出來說話豈不是自己找死。反倒是那些教學上有很多弱點的話,通常都噤若寒蟬地不敢說話,甚至還努力營造和上層的關係,反正只要不得罪當道就沒有事了。如果不相信我的話,自己去觀察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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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官國中事件的續集
劉亞平

     梓官國中的風波不斷,好戲是正要一幕幕上演,上次已經為大家做開場的介紹,相信大家都知道故事還沒有了結,想必是非常期待知道故事的後續發展,果然劇情的發展果然是高潮不斷,現在就為大家介紹續集的情節,不過事先聲明的是我已經鞠躬下臺,上次被人「轟出」之後就沒我的戲份,不過我沒上台演戲卻改行當幕後,不過幕後這個角色我倒挺喜歡的,哈哈哈。


890924(星期日)

     梓官國中教師吳訓裕又「再度」具名向高雄縣教師會和教育局、政風室等單位陳情,茲將原檢舉函略為修改轉貼於下,事先聲明這只是吳老師個人的心聲,真實結果當然要靜待「英明」的教育局調查後才知道:

     主旨:請查明議處高雄縣梓官國中「某處室」無中生有,涉嫌偽造文書污陷本人及 黃校長考核不實之責任。

     說明: 89年9月22日升旗時,人事陳主任拿一份簽呈會本人[如附件一、二]。

     本人在9月4曰到9月8日擔任執週導護期間均按時到崗執行職務,只要從濱海公路上下學的全校師生、糾察隊、接送家長均可為証。

     糾察隊未按時拿登記表讓本人簽名,學校未察明實情,只憑登記表未簽名,竟然能夠無中生有寫[放學路隊險象環生,交通混亂],真是一派胡言。本人不只到崗執行職務,更親自在馬路中吹哨指揮交通,保護學生放學安全。

     簽呈寫9月8日本人未到崗,竟然在9月19日才提出,其真偽不言可喻。意圖造成舉証不易,但本人執行職務的態度會給師生、糾察隊、接送家長強烈印象,因為只有本人在馬路中吹哨指揮交通。

     本人對黃校長擴張行政裁量權領導校務,向教育局及縣教師會檢舉,黃校長十分不悅。此事件黃校長未經向本人查証,即在簽呈批示[會人事後列入考績],黃校長處理方式應受考核不實的行政處分。

     請貴局、室查明並處分各相關單位責任,還給校園應有的真實與安寧。

     檢舉人:梓官國中教師吳訓裕 身份証字號:d120527917


890926(星期二)

     高雄縣教師會接到吳老師寄來的信件,我知道之後心中一直冷笑不已,為什麼總是有人愛玩這樣的把戲,為什麼高雄縣教育界這種案例層出不窮,什麼時候老師才能擺脫這種「行政恐怖」。呂勝男理事長和我討論之後決定了因應之道,由他出面向李景聰局長反映這個問題,要求教育局公正嚴明地處理梓官國中事件,不要校長有事就捉老師當墊背,另一方面由我轉告吳訓裕老師必要時提出申訴,我們會在教師申訴委員會還他應有的公道。


890927(星期三)

     傍晚時候吳老師打電話給我,說教育局督學有進學校處理,但情況變得更加的糟糕,我聽了之後趕緊問為什麼?他說督學今天針對他的第二封陳情信進校調查瞭解,但卻有某些其他的人士伴隨在場,當場的某些言語令他非常地難以接受,甚至揚言梓官不歡迎他這位老師,希望他轉到別的學校去任教。當他放學回家前更發生令人無法接受的事情,就是他的車子停在梓官國中校園裡面,竟然遭到「某些不明人士」的噴漆破壞,這樣惡質的行徑竟然會發生在校園之中,時間地點發生得實在太巧合了,令人不得不感受到暴力威脅的味道。

     我質疑那些人士怎麼可以這樣說話,老師對學校某些的事情提出意見,不見容於學校行政當局,難道就能要求人家調離學校,如果這樣的邏輯行得通的話,那麼高雄縣長若對某議員有意見,是否可以直接轟他搬離高雄縣,我們的阿扁總統若對馬英九不爽到極點,是否可以開除他的國籍,請他滾出中華民國。如果一個學校不能容許別人有意見,動輒要求有意見的老師調離學校,這所學校的教育是否會有希望?這點是令人感到十分懷疑的。

     還有這種噴漆挑釁警告的事情,竟然會在單純的教育界內發生,實在是令人感到萬分遺憾,這樣惡質的行徑竟然在校園之中出現,讓人懷疑梓官國中的安全維護到底做得如何?還請教育局秉公調查處理這件校園事件,應該懲處失職的相關人員,否則校園內任人來去噴漆破壞,下次若是來潑硫酸的那還得了。另外,我特地問吳老師接下來想要怎樣處理?我勸他可能要思考自己人身安全的問題,吳老師堅定地回答我:「堅持到底!」令人不得不佩服他的信念和勇氣。


890928(星期四)

     今天是教師節,可事梓官國中竟然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教師節前夕竟然是給老師的車子噴漆警告,這可以說是對教師節最大的諷刺。早上我又再度詢問吳老師是否想算了,但他仍堅定回答我他要走自己的路,至於我想怎麼辦他沒有什麼意見。所以我就開始一些「幕後」的工作,也打算在教師節給某些人「禮物」,讓他們在教師節當天「出人頭地」一番,讓全國的同胞檢視他們的作為,正當我一切都準備就緒的時候,有人可能已經感受風雨欲來的壓力,突然擺低姿態乞求起善意來了,而吳訓裕老師也心胸寬大地予以承諾,並且信守承諾地把已經點燃快爆炸的引信給拆掉,對於他這樣的氣度與胸襟,我也只能以「佩服」兩個字送他,希望他所換來的不是「以怨報德」。


890929(星期五)

     好了,續集暫且到這邊結束,至於完結篇請繼續等待。希望教育局動作快一點,不要再「歹戲拖棚」了,把一些問題做一個了斷,大家等的是一個「是非公道」,不要老是嘴裡罵人家沒有「查案」的權力,自己「查案」卻讓人家等不及或不相信,如果縣政府不能夠秉公處理這樣的事情,類似的案件或許會層出不窮,高雄縣教育界未來仍是「多雨之秋」。
















網頁:

參考資料:高雄縣梓官國中事件的始末 ↗

參考資料:梓官國中事件的始末,890919 ↗

參考資料:梓官國中事件的續集,890929 ↗

參考資料:高雄縣教師會召開梓官國中事件記者會(王美心), 900425 ↗

參考資料:梓官國中短褲涼鞋風波餘波盪漾,900904 ↗

參考資料:短褲不是問題,900904 ↗

參考資料:短褲風波 梓官家長會聲援校長,900905 ↗

參考資料:校長並非是一校之長(聯合報),900909 ↗

參考資料:高雄縣教師會針對梓官國中問題向監察院陳情書,900912 ↗

參考資料:高雄縣教師會針對梓官國中事件給監察院的陳情書,900912 ↗

參考資料:高雄縣教師會針對梓官國中問題向監察院陳情,900912 ↗

參考資料:高雄縣教師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理、監事會議記錄,900920 ↗

參考資料:高雄縣教育局相關新聞,89年09月 ↗

參考資料:監察院 糾正案 公告 ↗

參考資料:校園 充電 非台北,901014 ↗

參考資料:梓官國中短褲涼鞋事件監察院調查結果出爐,910220 ↗

參考資料:高雄縣教師會處理案例 ↗

參考資料:校長有權管那麼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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