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7 發表
台大教授葉丙成認為不該把教師當OK绷,有校長表示葉的想法「翻轉過頭了」。(新聞資料照)
【記者朱巧柔/台中報導】台大教授葉丙成日前在臉書指出,老師的天職就是把孩子們教好,台灣社會不該把老師當 OK 繃,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老師做,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有校長表示,翻轉過頭了,大學和中小學教育性質不同,無法相提並論。
葉丙成在臉書發文「別再把老師當OK繃!」。指中華民國的中小學老師真的是超人,反正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他們做就好了。只要有什麼洞,就貼個 ok繃蓋起來,說服自己說這樣傷口應該就沒事了。如果老師當導護出事被告,這個社會也不會幫他賠,這個社會又憑什麼去要求老師當呢?
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daohu20160308葉丙成:再論導護事件
2016/03/08
作者:葉丙成
圖片來源:張緯宇
被問起為什麼要寫文章談「導護」?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認為,因為看不下去。這個社會看著老師被告也不保護他們,最後還把責任都丟到老師身上,說老師沒熱忱、沒愛心?
有朋友問我,導護這件事,為什麼我會寫文章?
坦白說,實在因為看不下去,天底下居然有拗人拗成這樣的。該負責的人不負責,幾年前就知道的問題,拖到現在不處理。看著老師被告也不保護他們,最後還把責任都丟到老師身上,說老師沒熱忱、沒愛心?
解決導護問題,真的難嗎?
其實導護這事要解決,也很簡單,只要把下面任何一條做到了,就可以解決:
1.中華民國教育部,請出面發公文給全國中小學,告訴大家是「教育部要老師去站導護」的,而且如果出交通事故,或是班上學生因為老師站導護不在而受傷的,都不用擔心被告業務過失。
因為是「教育部命令老師去站導護的,我們會負起國賠的責任」!
作者:葉丙成
圖片來源:張緯宇
被問起為什麼要寫文章談「導護」?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認為,因為看不下去。這個社會看著老師被告也不保護他們,最後還把責任都丟到老師身上,說老師沒熱忱、沒愛心?
有朋友問我,導護這件事,為什麼我會寫文章?
坦白說,實在因為看不下去,天底下居然有拗人拗成這樣的。該負責的人不負責,幾年前就知道的問題,拖到現在不處理。看著老師被告也不保護他們,最後還把責任都丟到老師身上,說老師沒熱忱、沒愛心?
解決導護問題,真的難嗎?
其實導護這事要解決,也很簡單,只要把下面任何一條做到了,就可以解決:
1.中華民國教育部,請出面發公文給全國中小學,告訴大家是「教育部要老師去站導護」的,而且如果出交通事故,或是班上學生因為老師站導護不在而受傷的,都不用擔心被告業務過失。
因為是「教育部命令老師去站導護的,我們會負起國賠的責任」!
daohu20160306【導護議題】鼓勵犧牲奉獻,可以!強迫違法值勤,不行!教師從沒有法源和義務從事校外交通指揮工作!
2016/3/7,高雄縣教師會
【導護議題】鼓勵犧牲奉獻,可以!強迫違法值勤,不行!教師從沒有法源和義務從事校外交通指揮工作!
導護議題,向來是個燙手山芋,誰主動接手誰倒楣!因為法理和民粹有段距離,跟一些理盲的官員和團體說也說不清!
【高雄縣教師會】處理導護議題,向來是鴨子划水,透過溝通和對話,利用法律和民主,個別學校的處理,讓問題得以解決。
我,牛奶瓶,早在16年前,89年9月4日發出【2000/9/4高雄縣教育電子報】:高雄縣政府應該針對導護問題儘快檢討和擬定出辦法。
我們的認知,導護工作是「校內安全巡視和維護」,要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擔,這樣校長和主任才不會「置身事外」的指責老師「沒愛心」。
【導護議題】鼓勵犧牲奉獻,可以!強迫違法值勤,不行!教師從沒有法源和義務從事校外交通指揮工作!
導護議題,向來是個燙手山芋,誰主動接手誰倒楣!因為法理和民粹有段距離,跟一些理盲的官員和團體說也說不清!
【高雄縣教師會】處理導護議題,向來是鴨子划水,透過溝通和對話,利用法律和民主,個別學校的處理,讓問題得以解決。
我,牛奶瓶,早在16年前,89年9月4日發出【2000/9/4高雄縣教育電子報】:高雄縣政府應該針對導護問題儘快檢討和擬定出辦法。
我們的認知,導護工作是「校內安全巡視和維護」,要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擔,這樣校長和主任才不會「置身事外」的指責老師「沒愛心」。
daohu20160306導護老師若因公挨告 教部:有訴訟補助
2016-03-06 13:35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老師和家長站導護出事情,都缺乏法律保障,在教育部編的「校園法律實務」一書,即列出導護失當,老師因業務過失被告、判決老師敗訴的真實案例。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導護老師被告是少數案例,若因執行導護因公涉訟,比照公務員也有訴訟補助。
校園法律實務書中舉出案例一,導護老師因故未到場站崗,兩名學生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官判定,教師未到崗位值勤,與學生被撞死兩者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老師獲判無罪。案例二,導護老師值勤時在場,但因疏忽致學生被車撞傷,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院判定這位導護老師應負刑法第284條第1項業務過失傷害責任。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老師和家長站導護出事情,都缺乏法律保障,在教育部編的「校園法律實務」一書,即列出導護失當,老師因業務過失被告、判決老師敗訴的真實案例。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導護老師被告是少數案例,若因執行導護因公涉訟,比照公務員也有訴訟補助。
校園法律實務書中舉出案例一,導護老師因故未到場站崗,兩名學生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官判定,教師未到崗位值勤,與學生被撞死兩者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老師獲判無罪。案例二,導護老師值勤時在場,但因疏忽致學生被車撞傷,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院判定這位導護老師應負刑法第284條第1項業務過失傷害責任。
daohu20160306觀點投書:難道教師權利與福利是『教育版的不當黨產』?
風傳媒 2016/03/06 05:50
因為一則疑似「陳倉暗渡」的勞資仲裁-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仲裁學校老師站導護一案,企圖規避現行法令模糊與不周延的立場爭議,彷彿就像目前老梗新炒的「追討不當黨產利益」的教育版?
探究問題的根源,《教師法》立法旨意開宗明義:「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教師專業地位」清楚敘明。但該法第四章之教師法第十七條有關權利部分僅列九款與第十八條有關義務部分僅列十款,無法解決近年來因社會環境變遷更迭所衍生出的爭議,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顯然是廢弛職務,自我閹割似的放任親師衝突在各縣市野火蔓燒!再加上地方縣市首長畏於教師團體會眾人數龐大,在選票的利益下,往往不願公開得罪教師團體,更甚者以教育經費編列的好處(如教師文康費),拉攏討好無視於社會觀感與地方財政瀕臨破產的窘困。前法不足以服膺現況需求,再因工會法的解禁,讓教師團體得以透過組織工會,大張旗鼓的藉由勞動三權衝撞教育體制,以爭取教師權益為師,左擁教師法保障既得的教師權利,右抱工會法授權的團體協商及勞資仲裁手段,謀圖教師勞權的新版圖!如同宜蘭縣長林聰賢於議會,因紛擾不斷的教師團體協商問題所言:「教師工會是三輸,輸掉社會信任、輸掉教師團體互相理解、也輸掉工會的工作目標,立法如果有問題要去導正修改。」因此,家長團體怎麼能不發出怒吼?
因為一則疑似「陳倉暗渡」的勞資仲裁-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仲裁學校老師站導護一案,企圖規避現行法令模糊與不周延的立場爭議,彷彿就像目前老梗新炒的「追討不當黨產利益」的教育版?
探究問題的根源,《教師法》立法旨意開宗明義:「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教師專業地位」清楚敘明。但該法第四章之教師法第十七條有關權利部分僅列九款與第十八條有關義務部分僅列十款,無法解決近年來因社會環境變遷更迭所衍生出的爭議,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顯然是廢弛職務,自我閹割似的放任親師衝突在各縣市野火蔓燒!再加上地方縣市首長畏於教師團體會眾人數龐大,在選票的利益下,往往不願公開得罪教師團體,更甚者以教育經費編列的好處(如教師文康費),拉攏討好無視於社會觀感與地方財政瀕臨破產的窘困。前法不足以服膺現況需求,再因工會法的解禁,讓教師團體得以透過組織工會,大張旗鼓的藉由勞動三權衝撞教育體制,以爭取教師權益為師,左擁教師法保障既得的教師權利,右抱工會法授權的團體協商及勞資仲裁手段,謀圖教師勞權的新版圖!如同宜蘭縣長林聰賢於議會,因紛擾不斷的教師團體協商問題所言:「教師工會是三輸,輸掉社會信任、輸掉教師團體互相理解、也輸掉工會的工作目標,立法如果有問題要去導正修改。」因此,家長團體怎麼能不發出怒吼?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daohu20160305《自由廣場》學生是寶 但老師不是草
2016-03-05 06:00
◎ 林志翰(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近日,台中市傳出將力挺教師不用站導護,家長團體紛紛質疑老師一學期只輪值一週五天,又有寒暑假可以放,為何連導護都不願站?
家長團體擔憂老師不站交通導護的先例一開,後續的連鎖骨牌效應將發生!擔憂老師將以「與教學無關」的理由「拒絕」陪學生午餐、午睡、督促學生打掃環境、跳健康操、打預防針、健康檢查、校外教學等工作,筆者驀然發現,原來老師不知不覺中背負了這麼多的義務奉獻!
針對台中教師拒站導護,有家長團體抗議,擔憂會有骨牌效應。(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筆者服務的學校一學期要值週一週,如果該週遇到一、兩天的放假日,可謂是小確幸!剛開始教書時,站導護那一週心情特別亢奮,早早起床站在校門口,打扮帥氣的造型迎接學生的到來,學生一聲聲親切的問候,值週其實沒那麼令人恐懼。
但是,隨著校園交通導護的訴訟頻傳,義務性的值週老師公親變事主,在在都讓這個義務性的導護工作變成老師不可承受的重!學生上學過馬路時發生車禍傷害,老師揹上業務過失傷害的罪刑,並須負民事賠償金錢的責任。最諷刺的是,諸多導護訴訟爭議中,有一個案例卻獲判無罪。兩名學生上學過馬路時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卻因為當天該名導護老師遲到沒有堅守崗位,所以該位老師獲判無罪。諸多校園導護訴訟判決的案例明白地告訴老師,即便是老師們無私、義務的導護奉獻,只要出事,老師均須負法律責任。
◎ 林志翰(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近日,台中市傳出將力挺教師不用站導護,家長團體紛紛質疑老師一學期只輪值一週五天,又有寒暑假可以放,為何連導護都不願站?
家長團體擔憂老師不站交通導護的先例一開,後續的連鎖骨牌效應將發生!擔憂老師將以「與教學無關」的理由「拒絕」陪學生午餐、午睡、督促學生打掃環境、跳健康操、打預防針、健康檢查、校外教學等工作,筆者驀然發現,原來老師不知不覺中背負了這麼多的義務奉獻!
針對台中教師拒站導護,有家長團體抗議,擔憂會有骨牌效應。(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筆者服務的學校一學期要值週一週,如果該週遇到一、兩天的放假日,可謂是小確幸!剛開始教書時,站導護那一週心情特別亢奮,早早起床站在校門口,打扮帥氣的造型迎接學生的到來,學生一聲聲親切的問候,值週其實沒那麼令人恐懼。
但是,隨著校園交通導護的訴訟頻傳,義務性的值週老師公親變事主,在在都讓這個義務性的導護工作變成老師不可承受的重!學生上學過馬路時發生車禍傷害,老師揹上業務過失傷害的罪刑,並須負民事賠償金錢的責任。最諷刺的是,諸多導護訴訟爭議中,有一個案例卻獲判無罪。兩名學生上學過馬路時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卻因為當天該名導護老師遲到沒有堅守崗位,所以該位老師獲判無罪。諸多校園導護訴訟判決的案例明白地告訴老師,即便是老師們無私、義務的導護奉獻,只要出事,老師均須負法律責任。
daohu20160307【投書】洪維彬:傳統不必然合理──我看「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
2016/03/07,獨立評論@天下
作者: 洪維彬
photo credit: chia ying Yang@flickr, CC BY 2.0
近來對於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一事,教育圈沸沸揚揚,教師與家長都從不同角度提出看法。在各自表述之餘,我們或許也可以回到法規本身,來看看教師擔任導護一事究竟是否合理?
要求老師執行導護,於法有據嗎?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關於人民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教師法第16條第7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因此,教師執行的校外交通導護,依照上面引述的法條,若非為法律、法規命令下必須執行的工作,則需與教學相關,否則教師是可以拒絕的。
其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兒童少年福利法」第32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為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之職責。」所以,學童上學路途中的安全,應該是由父母或監護人擔負責任;而道路交通安全,應該交由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維護。從這些地方看來,校外交通導護工作顯然並非學校教師應該擔負的工作。
作者: 洪維彬
photo credit: chia ying Yang@flickr, CC BY 2.0
近來對於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一事,教育圈沸沸揚揚,教師與家長都從不同角度提出看法。在各自表述之餘,我們或許也可以回到法規本身,來看看教師擔任導護一事究竟是否合理?
要求老師執行導護,於法有據嗎?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關於人民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教師法第16條第7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因此,教師執行的校外交通導護,依照上面引述的法條,若非為法律、法規命令下必須執行的工作,則需與教學相關,否則教師是可以拒絕的。
其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兒童少年福利法」第32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為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之職責。」所以,學童上學路途中的安全,應該是由父母或監護人擔負責任;而道路交通安全,應該交由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維護。從這些地方看來,校外交通導護工作顯然並非學校教師應該擔負的工作。
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daohu20160303聯合/老師是無限責任制?(聯合報黑白集)
2016-03-07 02:01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教師有沒有義務站導護,幫忙維持學生上下學交通?台中市教師工會為此向勞工局提出仲裁,引發家長團體飆罵,要求拒站導護的人「站出來」;親師關係瞬間變得很僵。台大教授葉丙成為教師辯護,認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政府不要把教師當成OK繃。
說實在,把老師「當OK繃」,恐怕還是輕描淡寫的形容。在某些強勢家長和校長的眼裡,中小學教師的角色,大概已淪為「安親班」和「外勞」的綜合體,什麼事都能往他們身上推。包括陪學生吃午餐,跳健康操,追蹤蹺課學生,處理家庭問題,無所不包。從家長團體大罵「領公家薪水,竟不站導護」,即可知他們眼裡的老師是什麼地位。
教師有沒有義務站導護,幫忙維持學生上下學交通?台中市教師工會為此向勞工局提出仲裁,引發家長團體飆罵,要求拒站導護的人「站出來」;親師關係瞬間變得很僵。台大教授葉丙成為教師辯護,認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政府不要把教師當成OK繃。
說實在,把老師「當OK繃」,恐怕還是輕描淡寫的形容。在某些強勢家長和校長的眼裡,中小學教師的角色,大概已淪為「安親班」和「外勞」的綜合體,什麼事都能往他們身上推。包括陪學生吃午餐,跳健康操,追蹤蹺課學生,處理家庭問題,無所不包。從家長團體大罵「領公家薪水,竟不站導護」,即可知他們眼裡的老師是什麼地位。
daohu20160314【全教總新聞稿】媒體網路投票應更加嚴謹 以免成為政府卸責工具
發稿日期:2016年3月14日
中小學導護問題延燒,引起媒體許多報導,「親子天下雜誌」日前(2016-03-09 ~ 2016-03-14)針對「你贊成小學老師擔任導護嗎」進行網路投票 http://www.parenting.com.tw/vote/55,這個投票已經結束,在786票中,「贊成」72票(9%)、「不贊成」702票(89%)、「沒意見」12票(2%)。
媒體關心教育議題是好事,但教師導護議題有複雜背景,進行網路投票應更加審慎,針對親子天下雜誌以「你贊成小學老師擔任導護嗎」進行網路投票,全教總表達以下看法:
中小學導護問題延燒,引起媒體許多報導,「親子天下雜誌」日前(2016-03-09 ~ 2016-03-14)針對「你贊成小學老師擔任導護嗎」進行網路投票 http://www.parenting.com.tw/vote/55,這個投票已經結束,在786票中,「贊成」72票(9%)、「不贊成」702票(89%)、「沒意見」12票(2%)。
媒體關心教育議題是好事,但教師導護議題有複雜背景,進行網路投票應更加審慎,針對親子天下雜誌以「你贊成小學老師擔任導護嗎」進行網路投票,全教總表達以下看法:
daohu20160304導護爭議下 教育正義仍然失蹤,教師身分是公務員還是勞工? 教育政策與法令 不符實際需求與期待 親、師、生三方權益長期遭漠視
2016, 3. 4太平洋新聞網
【記者朱巧柔/專題報導】本報上月25日獨家率先刊登教師工會向勞工局仲裁免站導護之後,立即引起各教育團體的熱烈討論,7天之後,各大媒體亦全面跟進報導。
其實,老師站不站導護早已不是新鮮事,這次會讓家長及校長團體聯合站出來抗議,就因教師工會越過家長團體及教育主管機關而直接找上勞工局仲裁,不禁讓人懷疑老師究竟是勞工還是公務員?然而,教師工會則以教育局規定老師不得拒絕站導護為由使出勞資爭議訴請仲裁的殺手鐧,並列舉老師因導護交通意外而被判刑的案例,拉高爭議的強度。
導護只是個開端,凸顯的諸多問題,在在需要政府的正視及面對、解決。
許多學校表示,此一仲裁消息在學校傳開後,已經形成2種趨勢,一是樂觀其成免站導護,二是支持繼續站導護。
反對站導護的老師認為,可以減輕老師的負擔,不用提心吊膽在導護期間發生意外;支持站導護的老師認為,自己也是家長,應該將心比心為孩子著想。
當老師不願承擔導護工作時,社會輿論罵聲四起,但暫且不論在沒有受過交通指揮訓練情形下老師自身的危險性,若因一時疏忽導致學童傷亡,須負業務過失及連帶賠之責任,種種的判決案例均對老師不利,如何讓老師心服口服的擔任導護工作?
我們肯定教育現場的多數老師都是好老師,但長期以來,立法院和教育主管機關,在訂定教育政策時,有許多專家學者並沒有中小學第一線推動校務的實務經驗,以致有許多的政策不符實際需求和期待,導致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和孩子的受教權,長期被忽略漠視。
【記者朱巧柔/專題報導】本報上月25日獨家率先刊登教師工會向勞工局仲裁免站導護之後,立即引起各教育團體的熱烈討論,7天之後,各大媒體亦全面跟進報導。
其實,老師站不站導護早已不是新鮮事,這次會讓家長及校長團體聯合站出來抗議,就因教師工會越過家長團體及教育主管機關而直接找上勞工局仲裁,不禁讓人懷疑老師究竟是勞工還是公務員?然而,教師工會則以教育局規定老師不得拒絕站導護為由使出勞資爭議訴請仲裁的殺手鐧,並列舉老師因導護交通意外而被判刑的案例,拉高爭議的強度。
導護只是個開端,凸顯的諸多問題,在在需要政府的正視及面對、解決。
許多學校表示,此一仲裁消息在學校傳開後,已經形成2種趨勢,一是樂觀其成免站導護,二是支持繼續站導護。
反對站導護的老師認為,可以減輕老師的負擔,不用提心吊膽在導護期間發生意外;支持站導護的老師認為,自己也是家長,應該將心比心為孩子著想。
當老師不願承擔導護工作時,社會輿論罵聲四起,但暫且不論在沒有受過交通指揮訓練情形下老師自身的危險性,若因一時疏忽導致學童傷亡,須負業務過失及連帶賠之責任,種種的判決案例均對老師不利,如何讓老師心服口服的擔任導護工作?
我們肯定教育現場的多數老師都是好老師,但長期以來,立法院和教育主管機關,在訂定教育政策時,有許多專家學者並沒有中小學第一線推動校務的實務經驗,以致有許多的政策不符實際需求和期待,導致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和孩子的受教權,長期被忽略漠視。
daohu20160304教師究竟適用工會法還是教師法?
2016-03-04 發表
在導護議題之外,探討教師適用工會法還是教師法也至關重要。(惠文國小提供)
【記者朱巧柔/專題報導】本報上月25日獨家率先刊登教師工會向勞工局仲裁免站導護之後,立即引起各教育團體的熱烈討論,7天之後,各大媒體亦全面跟進報導。其實,老師站不站導護早已不是新鮮事,這次會讓家長及校長團體聯合站出來抗議,就因教師工會越過家長團體及教育主管機關而直接找上勞工局仲裁,不禁讓人懷疑老師究竟是勞工還是公務員?然而,教師工會則以教育局規定老師不得拒絕站導護為由使出勞資爭議訴請仲裁的殺手鐧,並列舉老師因導護交通意外而被判刑的案例,拉高爭議的強度。導護只是個開端,凸顯的諸多問題,在在需要政府的正視及面對、解決。
許多學校表示,此一仲裁消息在學校傳開後,已經形成2種趨勢,一是樂觀其成免站導護,二是支持繼續站導護。反對站導護的老師認為,可以減輕老師的負擔,不用提心吊膽在導護期間發生意外;支持站導護的老師認為,自己也是家長,應該將心比心為孩子著想。
在導護議題之外,探討教師適用工會法還是教師法也至關重要。(惠文國小提供)
【記者朱巧柔/專題報導】本報上月25日獨家率先刊登教師工會向勞工局仲裁免站導護之後,立即引起各教育團體的熱烈討論,7天之後,各大媒體亦全面跟進報導。其實,老師站不站導護早已不是新鮮事,這次會讓家長及校長團體聯合站出來抗議,就因教師工會越過家長團體及教育主管機關而直接找上勞工局仲裁,不禁讓人懷疑老師究竟是勞工還是公務員?然而,教師工會則以教育局規定老師不得拒絕站導護為由使出勞資爭議訴請仲裁的殺手鐧,並列舉老師因導護交通意外而被判刑的案例,拉高爭議的強度。導護只是個開端,凸顯的諸多問題,在在需要政府的正視及面對、解決。
許多學校表示,此一仲裁消息在學校傳開後,已經形成2種趨勢,一是樂觀其成免站導護,二是支持繼續站導護。反對站導護的老師認為,可以減輕老師的負擔,不用提心吊膽在導護期間發生意外;支持站導護的老師認為,自己也是家長,應該將心比心為孩子著想。
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
daohu20160304教育是志業 導護工作不宜仲裁
2016/3/4 作者:蔡田(台北市/退休校長)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為爭取免站導護,向勞工局提出仲裁申請,引發家長團體擔心,日前偕同多個教育團體到立法院前抗議,要求立委們為學生權益把關。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認為,教育是志業非職業,導護工作不能採用仲裁解決。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為爭取免站導護,向勞工局提出仲裁申請,引發家長團體擔心,日前偕同多個教育團體到立法院前抗議,要求立委們為學生權益把關。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認為,教育是志業非職業,導護工作不能採用仲裁解決。
daohu20160303【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支持以仲裁解決導護爭議
標題:【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支持以仲裁解決導護爭議
消息類型: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文宣部
最 新 消 息 內 文
【新聞稿】發稿日期:2016年3月3日
全教總支持以仲裁解決導護爭議
針對台中市導護問題衍生之爭議,全教總表達以下看法:
一、教育人員確實不具交通指揮權:每次只要談到導護問題,包括前次宜蘭縣將導護問題納入教育團約討論,總會引起家長、校長抗議,批評教師沒有愛心、喜歡斤斤計較。
實情是,不是教師喜歡斤斤計較,而是教師確實不具有在馬路上指揮交通、管制人員及車輛之權力,存在的未必都是合理的,歷來因執行導護工作被告的教師不在少數,甚至出現教師輪值交通導護,學生在教室發生意外,判決學校需賠償受傷學生的判決,教育部對此知之甚詳,早在民國92年間就曾公開澄清,明確指出:
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未來,對於交通導護相關事宜,將請地方政府與教師會、家長會再協調研議,取得各方的共識,以解決照顧學童之安全問題。(教育部感謝教師從事導護工作/教育部新聞稿,發稿日期:92年10月14日)
消息類型:最新訊息公告、新聞稿
部門別:文宣部
最 新 消 息 內 文
【新聞稿】發稿日期:2016年3月3日
全教總支持以仲裁解決導護爭議
針對台中市導護問題衍生之爭議,全教總表達以下看法:
一、教育人員確實不具交通指揮權:每次只要談到導護問題,包括前次宜蘭縣將導護問題納入教育團約討論,總會引起家長、校長抗議,批評教師沒有愛心、喜歡斤斤計較。
實情是,不是教師喜歡斤斤計較,而是教師確實不具有在馬路上指揮交通、管制人員及車輛之權力,存在的未必都是合理的,歷來因執行導護工作被告的教師不在少數,甚至出現教師輪值交通導護,學生在教室發生意外,判決學校需賠償受傷學生的判決,教育部對此知之甚詳,早在民國92年間就曾公開澄清,明確指出:
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未來,對於交通導護相關事宜,將請地方政府與教師會、家長會再協調研議,取得各方的共識,以解決照顧學童之安全問題。(教育部感謝教師從事導護工作/教育部新聞稿,發稿日期:92年10月14日)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daohu20160301葉丙成:別再把老師當OK繃!
2016-03 Web only
作者: 葉丙成 台大教授
圖片來源:張緯宇攝
如果有天你家鄰居因為晚下班,請你幫忙照顧他孩子。但若你知道別人孩子不小心受傷出事,你可能會被告。請問你還願意幫人家照顧孩子嗎?
老師去站導護時,自己班上的孩子如果出事情,竟然會被判業務過失?台灣社會不該把老師當OK繃。不管校內、校外,什麼事情沒人做,就要拗老師做。
如果有天你家鄰居因為晚下班,請你幫忙照顧他孩子。但若你知道別人孩子不小心受傷出事,你可能會被告。請問你還願意幫人家照顧孩子嗎?
作者: 葉丙成 台大教授
圖片來源:張緯宇攝
如果有天你家鄰居因為晚下班,請你幫忙照顧他孩子。但若你知道別人孩子不小心受傷出事,你可能會被告。請問你還願意幫人家照顧孩子嗎?
老師去站導護時,自己班上的孩子如果出事情,竟然會被判業務過失?台灣社會不該把老師當OK繃。不管校內、校外,什麼事情沒人做,就要拗老師做。
如果有天你家鄰居因為晚下班,請你幫忙照顧他孩子。但若你知道別人孩子不小心受傷出事,你可能會被告。請問你還願意幫人家照顧孩子嗎?
daohu20150907老師,你為什麼不喜歡站交通導護?
2015-09-07 11:21 聯合新聞網 文/唐宇新(花蓮縣源城國小教師)
報系資料照
筆者曾在桃園縣教育局借調服務,曾經接過很多申訴電話。
那天辦公室電話依舊如一一九勤務中心一樣繁忙,我也接了這麼一通電話。電話中傳來氣沖沖的女聲,對方聲音聽起來約在三、四十歲上下,她氣急敗壞的講了很多,像是她學校勤務很多很忙、學生人數多問題也不少……等一大堆事情。最後她終於把想法說了出來:「為什麼學校要安排我去站交通導護?教師與相關規定中都沒有要求我去執行這個任務啊?」
報系資料照
筆者曾在桃園縣教育局借調服務,曾經接過很多申訴電話。
那天辦公室電話依舊如一一九勤務中心一樣繁忙,我也接了這麼一通電話。電話中傳來氣沖沖的女聲,對方聲音聽起來約在三、四十歲上下,她氣急敗壞的講了很多,像是她學校勤務很多很忙、學生人數多問題也不少……等一大堆事情。最後她終於把想法說了出來:「為什麼學校要安排我去站交通導護?教師與相關規定中都沒有要求我去執行這個任務啊?」
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羅志明立法委員提案要求教育部明令不得要求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同時亦不得以「自願」或「提供相對待遇與保障」方式,變相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
立法院公報第九十二卷第五十一期院會紀錄
現在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羅委員志明說明提案旨趣。
羅委員志明:(十四時四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沈智慧等四十六人,針對教育部規定國民中學、小學教師必須輪值學生上(放)學時交通導護工作。但校外導護並非教師法定工作職掌,擔任導護不僅增加教師壓力;且教師非交通專業,更無益於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維護。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明令不得要求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同時亦不得以「自願」或「提供相對待遇與保障」方式,變相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台北市已經將學童導護工作交由社區義工、專職保全人員及替代役男負責執行,讓教師得以回歸專業、安心教學。但是其它各縣市仍以教師為學童安全導護人員。因此,本席等提案要求,不應該變相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四案:
本院委員羅志明、沈智慧等四十六人,針對教育部規定國民中學、小學教師必須輪值學生上(放)學時交通導護工作。但校外導護並非教師法定工作職掌,擔任導護不僅增加教師壓力;且教師非交通專業,更無益於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維護。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明令不得要求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同時亦不得以「自願」或「提供相對待遇與保障」方式,變相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公布實施後,國中小學教師的教學壓力大增。在新課程之下,教師必須花許多時間做課前準備及進修。目前地方政府在教師聘約準則中明訂教師必須輪值導護工作或交通安全維護。然而安全導護並非與教學或行政工作相關,聘約準則之規定已經超出教師的專業職掌。目前各學校教職難求,即使不公平,老師也只能默默忍受。
二、教師在學校以教學為主要任務、並得兼任行政工作。然而目前幾乎所有國民中小學學校之聘約皆明訂「教師有應學校聘請兼任班級導師、值週導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義務……」。許多教師在車水馬龍的上下班時間擔任導護,不僅加重教師工作壓力,把交通維護之責交由非專業的教師,更影響學生安全甚鉅,最後害的還是學生。
現在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羅委員志明說明提案旨趣。
羅委員志明:(十四時四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沈智慧等四十六人,針對教育部規定國民中學、小學教師必須輪值學生上(放)學時交通導護工作。但校外導護並非教師法定工作職掌,擔任導護不僅增加教師壓力;且教師非交通專業,更無益於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維護。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明令不得要求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同時亦不得以「自願」或「提供相對待遇與保障」方式,變相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台北市已經將學童導護工作交由社區義工、專職保全人員及替代役男負責執行,讓教師得以回歸專業、安心教學。但是其它各縣市仍以教師為學童安全導護人員。因此,本席等提案要求,不應該變相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四案:
本院委員羅志明、沈智慧等四十六人,針對教育部規定國民中學、小學教師必須輪值學生上(放)學時交通導護工作。但校外導護並非教師法定工作職掌,擔任導護不僅增加教師壓力;且教師非交通專業,更無益於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維護。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明令不得要求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同時亦不得以「自願」或「提供相對待遇與保障」方式,變相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公布實施後,國中小學教師的教學壓力大增。在新課程之下,教師必須花許多時間做課前準備及進修。目前地方政府在教師聘約準則中明訂教師必須輪值導護工作或交通安全維護。然而安全導護並非與教學或行政工作相關,聘約準則之規定已經超出教師的專業職掌。目前各學校教職難求,即使不公平,老師也只能默默忍受。
二、教師在學校以教學為主要任務、並得兼任行政工作。然而目前幾乎所有國民中小學學校之聘約皆明訂「教師有應學校聘請兼任班級導師、值週導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義務……」。許多教師在車水馬龍的上下班時間擔任導護,不僅加重教師工作壓力,把交通維護之責交由非專業的教師,更影響學生安全甚鉅,最後害的還是學生。
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教師法施行細則在立院委員會答詢實錄,有關於交通導護工作的討論
daohu20031030
教師法施行細則在立院委員會答詢實錄
921030(星期四)下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由台聯黨籍立委程振隆提案審查「更正或廢止教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由立委羅志明擔任主席,當日出席立委依發言順序是程振隆(台聯黨)、洪秀柱(國民黨)、曹啟鴻(民進黨)、王淑慧(民進黨)、羅志明(台聯黨)、藍美津(民進黨)、郭榮宗(民進黨)。
本會為了讓廣大的教師更能貼近這些立委們在立院中質詢的實況,故將當日各委員發言內容刊登如後,讓各位老師可以看看您選出的民意代表在立院中表現的是否與平日所見的相同?也可由以下實錄看見哪些立委的專業問政水準是值得您為他(她)加分的!
程振隆(台聯黨,全國不分區立委)
程振隆:
教師法施行細則在立院委員會答詢實錄
921030(星期四)下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由台聯黨籍立委程振隆提案審查「更正或廢止教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由立委羅志明擔任主席,當日出席立委依發言順序是程振隆(台聯黨)、洪秀柱(國民黨)、曹啟鴻(民進黨)、王淑慧(民進黨)、羅志明(台聯黨)、藍美津(民進黨)、郭榮宗(民進黨)。
本會為了讓廣大的教師更能貼近這些立委們在立院中質詢的實況,故將當日各委員發言內容刊登如後,讓各位老師可以看看您選出的民意代表在立院中表現的是否與平日所見的相同?也可由以下實錄看見哪些立委的專業問政水準是值得您為他(她)加分的!
程振隆(台聯黨,全國不分區立委)
程振隆:
2015年4月29日 星期三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以退休抗議教師工會不執行交通導護(宜蘭縣中興國小前校長李鴻祥)
【本篇以校長的觀點,論述交通導護,我很好奇這位校長的退休理由是因為抗議「教師工會」嗎?因為從文章裏面,看不出來轟轟烈烈悲壯的退休故事。】
宜蘭縣中小學校長協會會訊103年度秋季號
前中興國小 李鴻祥校長
經營學校成為優質的學習環境是每位校長的目標,也是所有成員的共同目標,特別是在少子化的衝擊下,學校成員與校長一起為學校努力,為成為優質學校努力,希望學校在少子化的潮流下不要減班,因此少子化凝聚學校成員的共同目標那就是不要減班,於是學校有了向上的力量,這是學校改變的契機,然而教師工會不顧學校會員的需求,提出團體協商,掀起波瀾,喪失會員的向心力,特別是導護一事。
教師工會要求教師導護不控燈、不舉旗、不吹哨,依交通規則控燈不是教師的權責,但是,不論是婚喪喜慶活動或是選舉造勢,甚至抗議活動,不都有交通指揮的人員,也不見有違規之論,因為他真的需要,這樣也比較安全。依中興國小門口這個路口而言,前後五百公尺就是紅綠燈與鐵路平交道,上下班時間用路人很多,經過長時間的等待,駕駛或騎士都以很快的速度向前衝,不用燈號控制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在上學期就已經協調縣警局與鄉公所會勘,達成設置自動燈號的決議。然而在未設置之前就依教師工會要求不控燈,豈不是陷導護老師、義警、愛心媽媽及學生於危險之中,那會比較好嗎 ?
宜蘭縣中小學校長協會會訊103年度秋季號
前中興國小 李鴻祥校長
經營學校成為優質的學習環境是每位校長的目標,也是所有成員的共同目標,特別是在少子化的衝擊下,學校成員與校長一起為學校努力,為成為優質學校努力,希望學校在少子化的潮流下不要減班,因此少子化凝聚學校成員的共同目標那就是不要減班,於是學校有了向上的力量,這是學校改變的契機,然而教師工會不顧學校會員的需求,提出團體協商,掀起波瀾,喪失會員的向心力,特別是導護一事。
教師工會要求教師導護不控燈、不舉旗、不吹哨,依交通規則控燈不是教師的權責,但是,不論是婚喪喜慶活動或是選舉造勢,甚至抗議活動,不都有交通指揮的人員,也不見有違規之論,因為他真的需要,這樣也比較安全。依中興國小門口這個路口而言,前後五百公尺就是紅綠燈與鐵路平交道,上下班時間用路人很多,經過長時間的等待,駕駛或騎士都以很快的速度向前衝,不用燈號控制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在上學期就已經協調縣警局與鄉公所會勘,達成設置自動燈號的決議。然而在未設置之前就依教師工會要求不控燈,豈不是陷導護老師、義警、愛心媽媽及學生於危險之中,那會比較好嗎 ?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試評呂健吉[十二年國教啟動 國中小校長爆退休潮],就交通導護提出幾點想法
呂健吉於2013/07/08的一篇文章"十二年國教啟動 國中小校長爆退休潮",讀完全文,心中的感想是:校長退休原因可能有很多種,一個學校的校務行政千頭萬緒,有的校長領導協調溝通能力強,可以讓多方稱讚,大家心服口服,另一方面,也有校長領導無方,將原本和諧校園搞得雞飛狗跳,而教師退出不屬於教師專業的交通導護工作,這樣議題的訴求已經歷時很多年了,應該不致於是日前十三位國中小校長辦退休的重要因素,我根據文章所提到教師交通導護部份,試寫幾個問題提供給大家參考:
1、哪一位校長提早退休的原因之一是"教師不願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呢?
2、文章中提到校長一人站在校門口前當門神,請問是哪些學校呢?我想要去親眼看一看。
3、若從本篇文章論述來看,請問呂健吉您個人的想法,認為交通安全導護工作是教師的本職學(識)能(力)嗎?
4、宜蘭縣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平時相安無事則可稱幸運,若有朝一日導護教師發生交通處置的爭議被他人提告,或是被他人公然侮辱、毀謗…等妨害名譽情事,行政端(ex:校方、教育局)有什麼白紙黑字的具體保障呢?(可否請條列出來引用了哪些法規條文)
1、哪一位校長提早退休的原因之一是"教師不願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呢?
2、文章中提到校長一人站在校門口前當門神,請問是哪些學校呢?我想要去親眼看一看。
3、若從本篇文章論述來看,請問呂健吉您個人的想法,認為交通安全導護工作是教師的本職學(識)能(力)嗎?
4、宜蘭縣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平時相安無事則可稱幸運,若有朝一日導護教師發生交通處置的爭議被他人提告,或是被他人公然侮辱、毀謗…等妨害名譽情事,行政端(ex:校方、教育局)有什麼白紙黑字的具體保障呢?(可否請條列出來引用了哪些法規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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