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轉貼20110426有話好說節目討論內容,試算教師合理休假天數


2011/7/24
[轉貼 100/4/26公視_有話好說節目討論 ↗ ]

公視:http://talk.news.pts.org.tw/2011/04/8.html ↗

教育部修法將教師「一定時間在校服務」入法,學生、教師更有保障?工時要規範!工時難計算?老師憂喜參半?教師寒暑假休假佔了社會的便宜嗎?

長期以來,教師日常工作時間超時(超過8小時)沒有加班費與補休,未兼行政教師沒有休假,只有利用寒暑假不到校以為補休假等現象,仔細精算,教師休假天數並未因此比一般公務員或勞工多放假,教師在寒暑假期間應該可以抬頭挺胸地好好休假,老師休假沒有虧欠社會、沒有佔國家社會的便宜!

此外,教師在進入教育職場前即有教育工作是犧牲奉獻的責任制,超時工作是常態,無法以固定工時來計算,現階段多數老師加班沒補休、沒有加班費,導護、值週在課務自理情況下補休,雇主(教育部、教育局)不用付員工(老師)加班費,還要求員工要自理責任範圍內的工作(課務),這樣的員工,雇主沒有表揚為最佳員工,也不打算好好說清楚是國家社會要感謝大多數老師的無私付出,還以凸顯無課務不在校的極少個案,汙名化認真的老師,更讓老師背負寒暑假好像佔便宜的假像壓力。

同時,教育部既然口口聲聲 "尊重師道" ,除了要求老師必須 "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也應該把老師寒暑假休假是合理的事實、老師超時工作應有補休與加班費、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參與進修並未影響課務...,等等社會大眾長期誤解教師工作條件的部分,一併說清楚,以正視聽!免得讓老師懷疑教育部真有 "汙名化" 教師休假權益的企圖。


公視轉貼:

來賓:

教育部常務次長 陳益興
桃園縣教師會副理事長 彭如玉
家長 姜義村
家長 張博威
教師 柯君穎



附註:教師合理休假天數精算--
如果要算,大家來算算看! 

◆81天:國中小寒假 21天、暑假 60天

◆27天:春節5天、22個週休二日(這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28天: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25天:平日超時上班

◆(7:30~16:30,每日上班時間約比公務人員或一般勞工多 1小時(無加班費), 全年度授課日數為200天(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即多出200小時,折合一般上班時間約25天。)

◆N天:假期中的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寒暑假的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令營....等等活動。 

現在我們以最少"寒暑假返校日2天 (N=2)"來計算:(81天) ─(27天)─(28天)─(25天)─(2天)= -1天

前前後後算一算, 是政府還欠國中小教師 1天休假,結果主管機關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願意面對老師沒有一般休假的事實,更沒有感謝國中小老師替政府省了一大筆代課費集體在寒暑假休,卻一再要求教師增加寒暑假返校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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