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1日 星期二

交通導護誰的責任? 應修法明定(吳昌期校長)

2006/2/21
吳昌期╱白雲國小校長(臺北縣)
     日前臺北縣一所國小在校務會議中,通過教師不站導護的提案之後,教育局表現不同的意見,引起了臺北縣教師會的不滿,甚至發文各校表達嚴正的抗議。為了教師要不要執行交通導護工作,引發教師與行政的對立,這已不是第一回,筆者認為,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不可再坐視不管。

     事件的引爆點源自國民教育法:「教師得不兼任與教學無關之工作」,而到底導護工作是不是教學相關的工作,教師團體與行政單位主張南轅北轍。行政單位的解釋是,學校有推展「交通安全教育」的職責,而導護工作就是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實踐的一環,也曾經有教師因為導護工作執行不當,被法院判罰的案例為證;部分教師團體則主張,校外不屬於學校教育的範疇,形成了各說各話的局面。

     筆者認為,如果導護工作屬於教師工作的一部分,即應修法明定於國教法中;若導護工作不屬於教師,則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擬妥配套措施,例如安排警察值勤,不應讓這些爭議在學校中發酵,製造教師與學校行政間的對立。

     但換個角度想,教育工作的價值不僅止於教師課堂上的教學而已,更重要的是教育的大愛是植基於教師無私無悔的犧牲與奉獻。雖然導護不一定是教師的工作,但為了每個孩子的上下學安全,無懼颳風下雨,站在路口引導孩子,以照顧子女的心,照顧每一個學生,這是教育的大愛,也是真正教育工作的價值所在。

     筆者認為,應將教師的權利義務以法律明定之,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小學教師請不要忘記,課堂上課不等於教育,教師不應只是教科書的傳聲筒,良好的師生關係才是教育成功的關鍵。那就從導護工作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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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口號治國 回應:

....『筆者認為,應將教師的權利義務以法律明定之,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小學教師請不要忘記,課堂上課不等於教育,教師不應只是教科書的傳聲筒,良好的師生關係才是教育成功的關鍵。那就從導護工作開始吧!』

的確,教師擅自指揮交揮這種違法的舉動,的確是要馬上改進,既然本國是法治國家,守法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連教師都不守法,如何繼續教導小孩?

請該校長停止教唆教師違法,為學子立下良好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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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大米虫 回應:

~小學教師請不要忘記,課堂上課不等於教育,教師不應只是教科書的傳聲筒,良好的師生關係才是教育成功的關鍵。那就從導護工作開始吧!

問題:
什麼叫"言教不如身教"?咱們自小不就這麼學?法律有規定~~~校長不用上課?校長不用~~導護嗎?
說白點,身為校長,調個縣服務,試問,伋是幹校長?還是得回鍋當老師?
那麼,換句話,校長不就算是"縣市府"公差嗎?或者,校長是領有~~~銓敘部的"公務員合格證書"呢?
這種~~~康他人之凱,自己卻沒有在文中表露"身先仕卒"的氣度,卻忘卻了~~~校長本身的"負教育成敗之責",莫非,校長的"養成教育",都是如此?

再則,校長身為學校機關首長,不論依民法或者國家賠償法,都負有~~~連帶賠償義務!
行政、民法,一樣逃不掉!
別忘了,學校是"領有印信",就法律地位上,和"縣長"的責任差不了多少!
翻翻對於~~~法人的限制吧!

這,就是所謂的~~~領導教育?有沒有幫全校"師"生投保"責任意外險?已經有許多學校實施了!

沽名釣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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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懿君 回應:

「交通導護」引起之爭議,教師工作範圍確認不該有模糊地帶,而長期造成親、師、生對立。教師工作權需受到保障,尤其在「教師評鑑分級」制度形成"賞罰分明"不適任者淘汰,家長及行政主管要用平常心看待教職工作,過去的「聖人標準」在「教師組工會」聲中已逐漸蕩然無存,我們不必期待教師要有多偉大的情操!讓教師工會化有更多的對抗理由,有問題要化解而不是強求"無心的愛心"!教育要的是「真誠的愛心」!

「交通導護工作」若過去未明訂清楚,關心學生安全應"法治化",不該任大家各說各話!"愛心義工"可結合全校親師一起投入,許多愛心媽媽喜歡投入"晨光時間"絕大多數原始動機動是想看到自己的孩子及與導師培養親師情誼,但常被批評家長過度介入班級。何不讓學生"上課時間縮短"躲過交通尖峰?(許多先進國家學生上課時間少於我們三分之一,但課業表現並不比台灣學生差!)愛心爸媽請走出自己孩子教室參與「交通導護」工作及「晨、晚托兒」工作(幫助較早上班及較晚下班的家長),關懷更多孩子發揮真正的大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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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大米虫 回應:

是要~~解決問題?還是要~~製造科層矛盾?
國外,不是有的國家,都實施"校車"?
國內幼教層次,不也有"娃娃車"?
要是有了校車,不就可以省卻許多"困擾"?
連"家長接送區",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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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口號治國 回應:

一、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本是家長責無旁貸的責任與義務,無須多言。

二、教師擔任導護最擔心的是『責任』問題,『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天底下有這麼不公平的事情,拿出來說的人很丟人!

三、教師或是愛心媽媽不具指揮交通的權力,目前導護的狀況根本就是違法的狀態,教育部蒙著眼睛以為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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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口號治國 回應:

看到投稿的校長這種發言,看起來跟教育部抹黑小老師的手法沒啥兩樣,不過到現在也習慣了,跟有偏執想法的人討論一件事情,沒啥意義。

請那位校長早上6:30身先士卒站導護,先站一個學期,再來討論,比較有說服力!

校長先生,愛心,別老掛在嘴邊,何不先從自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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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綠島 回應:

但換個角度想,教育工作的價值不僅止於教師課堂上的教學而已,更重要的是教育的大愛是植基於教師無私無悔的犧牲與奉獻。雖然導護不一定是教師的工作,但為教奴每個孩子的上下學安全,無懼颳風下雨,站在路口引導孩子,以照顧子女的心,照顧每一個學生,這是教育的大愛,也是真正教育工作的價值所在。


需要教師(又叫教工 教僕 教奴 叫鼠)時 動不動愛心呼招

不需要教師時(像退休 病傷 )就是大米蟲 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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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jane2206 回應:

吳昌期校長說:「雖然導護不一定是教師的工作,但為了每個孩子的上下學安全,無懼颳風下雨,站在路口引導孩子,以照顧子女的心,照顧每一個學生,這是教育的大愛,也是真正教育工作的價值所在。

那麼,行政人員是否也該排入導護工作的行列中呢?
別只要導師和科任老師「無私的」奉獻出自己的愛心,
官司纏身的可不是組長、主任、校長或教育局啊!

校長先生,您要教師們有教育大愛,那麼您的「大愛」可以用具體的「站導護」表現出來嗎?

「護士集體拒打疫苗」一事,已充分顯露出「有愛心」不一定可以抵擋「法律的規定」,
要教師們發揮教育大愛,先讓老師們可以安心吧!
不要一面要老師們有愛心,卻又要老師們承擔可能的「法律處罰」。
不要說老師們自私,換成是你,你會不先求自保嗎?

這位校長,說真的,我覺得你也只是在為自己將來可能面臨的問題打預防針而已,你也很怕貴校教師們在校務會議上通過不執行導護勤務這項議案吧,一旦成真,你一定一個頭兩個大,不知如何是好。
以我的想法來看,你也只是自私而已,就別說自己多為學生著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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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jane2206 回應:

[導護工作」的問題,已經有許多人發表過意見,只是啊........

中央的教育部、地方的教育局,都嘛看不到、聽不見.....

看不到、聽不見,我們的長官們也就當作沒這回事....

所以各位有站導護的老師們,多保一些意外險,多一些保障給家人;

所以各位有站導護的老師們,多存一些錢吧,學生家長要求的賠償,價碼可都不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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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紅棗 回應:

很久以前,在竹北口每天早上七點不點就有一個酒糟鼻的老頭子在站導護。看起來很像是一個工友,但卻是如假包換的校長──外號紅鼻子。但是有人說他是在點老師的名,就算是吧!站一個多小時點名,也很感心的。這樣的校長大概有資格「請求」老師拿出愛心來吧!
縱然是如此,站導護終究不該是老師的義務,只能懇求不能強求。教師如果夠強硬點,應該號召全國教師拒站導護,給上級一點顏色看看,讓一兩個學校在那兒單打獨鬥,看來全教會輸給護士很多很多的多多多多多。
小紅棗覺得教師會實在是無三小路用。以教師退休這件事而言,明明有人打官司打贏了,還是有很多教師無法如願退休,這是教師的基本權益都無法堅持。難怪被人「吃夠夠」,再不吭聲,馬上就會有「教師站導護法」出現!到時再去靜坐,來不及了。是不是全教會的幹部等教育部招安,為什麼老是軟趴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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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巧玟 回應:

該校長說:事件的引爆點源自國民教育法:「教師得不兼任與教學無關之工作」
那不是事件的起源
老師不願意導護並非法律無規定
而是因為
法律並未保障老師導護時的人身財產安全
所謂人身財產安全就是
1.政府並未給老師交通安全指揮的相關訓練及公權力
2.當老師因為導護而受傷時,並沒有任何保障
3.當學生因為意外於放學途中獲上學途中受傷時,老師有必須賠償之危險,老師的權益並未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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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大米虫 回應:

謝謝綠島大德的點醒!^^

~~雖然導護不一定是教師的工作,但為了每個孩子的上下學安全,無懼颳風下雨,站在路口引導孩子,以照顧子女的心,照顧每一個學生,這是教育的大愛,也是真正教育工作的價值所在。~~

無懼颳風下雨~~~
先別說要不要告的問題,要想想,當個老師,是為了~~~進忠烈祠嗎?
就再次勾記大家的回憶好了:
桃芝颱風~~~真的蠻符合~~~校長所謂的~~~無懼颳風下雨吧!

彰化縣青山國小教師許碧南,颱風來襲當天擔任導護老師,由於豪雨造成學校附近溝渠水流湍急,許老師來來回回護送學童通過,不幸失足被洪水沖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aug/1/today-o1.htm#o2

除了為同業再次默哀之外~~~也為把別人生命,來美化自己作文的~~~~~那一念,默哀!
真的不能從歷史中學到教訓?
有許多熱心奉獻的"校長",米虫有幸一服務就碰上,但,卻不乏私心重於口惠的~~~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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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1:救災英雄捨己身,青山國小教師許碧蘭,颱風天擔任導護老師護送學童,不幸失足被洪水沖走

參考2:颱風天小學上課否 擬由校長決定,導護老師護送學生回家,折返學校途中,跌落暴漲的道路旁水溝溺斃

參考3:因公殉職 許碧蘭、林得夫公祭 備極哀榮,曾志朗:有許碧蘭這樣的老師 教育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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