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6日 星期六

維持交通導護師生將投保,中市編預算,國中小學獲保障


中國時報 / 1996/01/05
◎◎維持交通導護師生將投保中市編預算國中小學獲保障 ◎◎

【記者葉志雲台中報導】台中市教育局為維護全市國中小學上、下學時間,負責維持學生交通安全的導護老師及學生自身安全保障,都將予以投保,預計下學期開始即可實施,而且惠及所有公、私立國中小學。

教育局指出,平日站在學校門口及路口執勤的學校導護老師、學生,非常辛苦,而且危險,有必要予以投保,提供生命安全的保障,實行辦法草案業已擬定,預計新學期開學後即可正式生效。

教育局表示,初步擬定的投保金額,十四歲以下學生,每名死殘六十萬,十四歲以上的學生及老師每名死殘一百萬,另外各附加百分之十的實付醫療。

教育局表示,由於學校擔任導護工作的老師及學生,係採輪流方式,人員並不固定,因此,投保將採無記名方式,即主要在執勤時間內擔任是項工作的導護老師及導護學生交通服務隊員都屬保險對象。

教育局表示,目前各學校協助維護交通安全的愛心媽媽交通服務隊員業已先行投保,為提供執勤其他相關人員安全保障,本年度乃再編列導護老師及學生的保險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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