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5日 星期二

勞動神聖 職業無貴賤 豈是說說而已?(李昆林)

daohu20050315
勞動神聖 職業無貴賤 豈是說說而已?
專業自主 支持教師組工會 莫非自欺欺人!

【新教師特約記者李昆林專稿】

     第六屆立法委員甫於二月一日宣誓就職,行政院謝長廷院長同日接篆視事;不久隨即相繼發布:公教月退擬改採八五制,取消軍人、國中小學以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規定等等重大措施之消息,為穩定的教育圈投下一顆顆的震撼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更在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尚未完成協商、簽字生效之前,搶先於二月四日函頒「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教師執行校外交通導護工作注意事項」乙份,並自新學期開始實施,無異於讓教育圈雪上加霜。

     軍人、國中小學以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有其歷史背景,但是,隨著時空變遷,軍教免稅顯然已違所得稅量能課稅及租稅公平原則。基於租稅公平及建立公平合理之稅制,行政院早於91年8月即送出取消軍教免稅案,但上屆立委未能如期完成審議,新任行政院長謝長廷上任後為擴大稅基、解決財政困窘而決定繼續推動取消軍教免稅案;恢復課稅之決定雖無不當,但顯然有違信賴保護原則。教育部貴為全國最高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並未在課稅問題上與國防部採取相同的步調,未曾提出相對的配套措施,更未曾與全國教師會完成應有的協商程序,實在令人遺憾!

     教師受聘於學校,因從事教學及輔導工作而獲取一定的報酬﹝工資﹞,無可諱言,教師是名符其實的勞動者,更符應勞動基準法「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之定義;教師與其他行業﹝如:工程師、醫師、職員、工人等﹞均為受薪工作者,與其他行業都應該具有相同的社會地位,豈能再有往昔「天、地、君、親、師」那種封建腐朽、高高在上的價值觀念,否則,勞動神聖、職業無貴賤,豈是說說而已?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八條明定「…人人有權組織工會和參加他所選擇的工會,以促進和保護他的經濟和社會利益;…」民進黨行動綱領第89條「提高勞動保護基準,改善勞動者工作條件和工作安全環境,並保障勞動者的結社權、爭議權與集體之交涉權。」前行政院長游錫堃91年9月15日對於教師有意籌組工會爭取自身權益,表示支持立場,他說籌組工會是國際潮流、人權趨勢,「教師哪有不能組工會的道理」;事實擺在眼前,工會法第四條「各級政府行政及教育事業、軍火工業之員工,不得組織工會。」仍然沒有修訂通過,承認教師專業自主、支持教師組工會,莫非自欺欺人?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的世界人權宣言就揭櫫「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世界教師組織(WCOPT,總部位於瑞士)主張教師應與一般公民同樣擁有充分行使集體協商的權利。國際自由教師工會聯盟(IFFTU,總部設於荷蘭)則在章程表明:教師有權籌組工會,透過集體協商及參與教育決策,針對工作條件和就業環境與雇主協商(Cooper,1992)。當前全世界超過159個國家中已有311個教師工會的組織,對外號稱重視人權國家的執政當局卻依然不准教師工會的成立,明明知道工會法第四條排除教師籌組工會明顯有違憲之虞而不主動儘速完成修訂公布,如何能夠令人信服?

     勞動基準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的標示「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教育部及一般團體經常企圖使用似是而非的觀念來誤導混淆恐嚇教師「一但加入教師工會就會改變教師身分、現在已有的待遇就得完全放棄……」不求甚解的教師難免因此就信以為真了!其實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勞動基準法僅是規範最低標準而已,若「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參見: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教師們,請睜大眼睛看清楚、不要再被人任意誤導了!

     某些關心教育的家長團體組織特別熱衷於充當教育行政單位的打手,積極扮演反對教師籌組工會的角色,彼等經常肆無忌憚、大言不慚地宣稱:教師不用藉由籌組教師工會來保障教師的權益,只要乖乖地聽話、好好地配合,他們就能夠給予教師足夠的保障!真的嗎?這些家長團體組織有保障教師權益的能耐嗎?稍稍檢視過往經驗即可獲得「純屬空言」的明證而已!教師是第一線的勞動者,家長代表學生、是教育職場的消費者,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則是教育職場的經營者,三者各有其獨立的角色功能,勞動者的權利義務怎能依賴消費者來保障呢?如果教師接受這種主張的話,那不就應驗了俗話所說的「請鬼提藥單」了嗎?全國最高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的教育部都沒能充分保障教師的權益了,區區的家長團體又怎麼能夠扮演教師的守護神?

     「勞動神聖、職業無貴賤」是一種高尚的普世價值,「尊重教師專業自主、支持教師組工會」不過是回應憲法保障人民結社的自由,更積極由教師組織來維護教育環境的正常發展而已;教師是所有社群、族群中教育水準最高的一群,受過師資養成教育、具備教育專業理念,因此,尊重教師專業自主、讓教師籌組教師工會,儘快讓教育與世界潮流接軌,正是當前國家教育最應優先處理的大事!誠如前行政院長游錫堃所說的「教師是最具理性、最能溝通的知識菁英」,教師工會不會成為蛇蝎魍魎、洪水猛獸,我們要誠摯地呼籲:全國最高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的教育部不用談之色變,更無需刻意運用其他外圍組織來圍堵、封殺工會法開放教師得以籌組工會的修訂,立法委員諸公應該儘快完成工會法的修訂,讓教師工會取得實質的法律依據,「組織先於法律」的演化魔咒才會因而解除,如此,教育幸甚!國家幸甚!


李昆林
新教師特約記者
高雄市教師會顧問
Kenneth.lee@msa.hinet.net
0968814525‧093281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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