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
教師校外交通導護工作
網頁
首頁
歷年導護大事紀
2005年2月27日 星期日
教育部訂定「國中小學生校外交通導護工作處理原則及配套措施」
20050227
民國94年教育大事紀
◎教育部訂定「國中小學生校外交通導護工作處理原則及配套措施」,規劃校外交導護工作可由教師、義工、替代役及保全人員4種人士擔任,縣市政府並應提供導護人員責任險與負擔賠償責任。
來源:中華民國教育年報
本人找不到「國中小學生校外交通導護工作處理原則及配套措施」詳細內容。但是在
教育年報94年大事紀
裏,卻寫到它,不知道誰可以提供內容給本人,萬分感激。
網頁:
參考資料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可以匿名留言,如果你知道其它資料,請告訴我,非常感恩。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可以匿名留言,如果你知道其它資料,請告訴我,非常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