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9日 星期四

臺中縣教師會函請各校協助轉知教師連署「反對教師法惡修連署書」


臺中縣教師會 函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中縣教師字第095011021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反對教師法惡修連署書

主旨:檢送「反對教師法惡修連署書」乙份,請 貴校(會)協助轉知教師連署,作為本會向立法委員遊說之後盾。

說明:

一、依據本會95年11月1日第5屆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教師法修正案已於94年12月19日立法院一讀通過,其中不利教師有:
(一)強制超額資遣。
(二)強制教師接受評鑑。
(三)降低教評委員及申評委員中教師代表額數,並減少開會出席委員數額。
(四)讓教師被解聘、停聘等條件更為寬鬆。
(五)另交通導護工作已被列入教師法修正草案中,成為教師義務。

三、本法案嚴重影響教師工作權及各級教師會生存權,請 貴校(會)協助轉知教師連署,以利本會向立法院各委員陳情事宜。

四、請 貴校(會)協助轉知教師連署,連署書請於12月1日(星期五)前郵寄或傳真至本會,以利本會向立法院各委員陳情,以維教師權益。

正本:本縣各學校教師會、本會各分會、本縣未成立教師會之學校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陳祖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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