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hu20130413
百貨公司旁車道,車子一輛接著一輛出來,保全人員忙著指揮車輛進出,同時又得顧行人安全,忙翻了;但有些保全人員,明明就不是警察,不具有公權力,但保全為了讓住戶車輛順利開出,右手一比,「硬是」直接攔車。民眾:「如果他臨時一擋的話,或許我會緊急煞車之類的,那這個責任誰來擔,我覺得直行是最大的。」
民眾:「因為我們有路權,我覺得不應該讓他直接切出來。」
有的保全甚至大步一跨,往馬路站,位置剛剛好矗在馬路中間,擋住直行車路線已經違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正確來說,保全必須站在車道出入口,不能超過「建物住處範圍」,像這位保全腳踩人行道和馬路,也違法。
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適當而且安全的交通指揮,絕對不能站到路口中央或是路端上面,優先權是以『路權』為主。」
交通大隊表示,除了交警、義交和導護人員,其他人員不具「公權力」指揮身分,路邊警衛、保全指揮來往車輛,小心觸法、傷荷包。
內容來源 : TVBS新聞
更新日期 : 2013/4/1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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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亂交管 直行車險追撞
無視紅綠燈 讓轉彎車先行
蘋果日報,2011年10月05日
9月9日本報曾報導台北市一起義交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指揮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先行,遭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的案例,又有民眾投訴,高雄市一棟辦公大樓的保全員,為方便對向車道車輛轉彎進入該大樓廠區,竟任意阻攔疾駛中的直行車,「真的很危險!」負責該大樓保全業務的中南海保全公司表示,已請保全人員改善。警方指出,非交警或專案報准的義交,任何人都無權指揮交通。投訴組
高雄林先生說,在高雄市前鎮加工出口區附近擴建路南側,有一棟辦公大樓的保全員,每日上午上班交通繁忙時間,都會站在擴建路南側的快慢車道之間,只要看見北側車道有車輛要左轉進入辦公大樓,不管當時的號誌是紅燈或綠燈,就會攔停南側車道的直行車,讓轉彎車先行。
「影響用路人安全」
林先生表示,他多次看到遭攔停車輛緊急煞車,後方車輛差點煞車不及追撞,「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9月21日,他專程拿相機到現場錄影蒐證,向《蘋果》投訴。
保全無權上路指揮
對此,負責該大樓保全業務的中南海保全公司業務經理黃先生表示,協助大樓管制及指揮車輛進出本來就是保全的工作,對保全到路口指揮交通,未參考交通號誌及直行車路權優先的規定,已指示駐場總幹事,要求保全人員改進。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齊德清表示,保全人員不具備公權力,無權在道路上指揮交通,會請保全公司改進。他表示,警員指揮交通,也是要配合交通號誌,除非是號誌故障,或是交通壅塞,才以警員的指揮手勢為主,若駕駛人依保全人員指揮而發生車禍,保全人員就要負責,民眾依號誌行駛,可以不理會保全的指揮,但駕駛人一定要注意路況。
汽機車駕駛遇指揮交通注意事項
1.行經路口,應依照交通號誌行駛,交警、義交只是輔助號誌,讓車流順暢
2.如遇交警、義交指揮指示行駛方向時,也應注意車前狀況
3.隨時保持警覺,注意車距,不要貿然行駛
資料來源:高雄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齊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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