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

導護媽媽指揮交通 北市警查資格

TVBS – 2013年4月17日 下午6:52
     馬路上能執行交通勤務的,一般來說,是交通警察和義交人員,其實愛心導護人員也具有指揮公權力,但也不是一般民眾都能擔任愛心導護人員,目前全台北市有1909位通過核可的導護人員,交大表示,最快下個月開始,取締不具公權力的指揮人員,例如大樓指揮車輛進出的保全和洗車人員等,愛心導護人員不僅得事先通過專業核可,應勤時也必須穿著標準裝備,才能算合格的愛心導護人員。

     放學時刻,小朋友迫不及待往外衝,導護媽媽也在路口,包抄小朋友。導護媽媽楊美娥:「走這裡,要走地下道哦。」
     不只交通警察、義交能指揮交通,導護人員也具有指揮公權力,只是怎麼辨識?平時應勤,導護人員帽子、哨子、背心不能少,更要通過1年4次的核可訓練。

     楊美娥:「我們每一學期,都會有那個志工的輔導訓練。」記者:「學什麼的?」楊美娥:「差不多2小時,介紹一些安全的問題。」

     洗車業者饒女士:「來、來、來。」

     還有另一種情形,車子煥然一新,要重新上路時,洗車人員變身指揮官,站到馬路上,大剌剌擋住後方直行車,為的就是讓洗完車的客人順利開出,台北市交大現在起,要嚴加取締。饒女士:「哪會沒常識,指揮交通而已。」

     北市交大行政組分隊長簡宗澤:「嚴重妨礙到道路行駛,產生道路交通阻塞,產生就是屬於82條,要罰1200元的罰鍰。」

     大樓或私人企業保全,站上馬路、指揮車輛進出也不准,新規定最快下個月上路,對不具公權力指揮者祭出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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