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 星期一

daohu20160225中市教師率全國之先 不再站導護?

2016-02-25 發表

導護老師風雨無阻在上放學進行交通導護。(僑孝國小提供)
 【記者朱巧柔/台中報導】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日前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仲裁學校老師站導護一案,家長團體近日風聞仲裁案已經通過,未來台中市中小學老師將不必負責學生上放學之交通導護工作,嚴重罔顧學生的權益,而大表不滿,並質疑該案有政治操作。勞工局25日則強調,此案影響層面甚廣,目前還未做成判斷。

勞工局指出,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確有就學校老師站交通導護之事,提出仲裁申請案,市府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隨即於上月底召開仲裁委員會,邀集教師職業工會與教育局進行仲裁,但目前並未做成判斷,但會盡快處理此一仲裁案,一旦做成判斷,即視同法院的判決。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指出,反對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工作的主要理由,是因教師法中並無明文規定教師應擔任校外交通導護的職責,因此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並不合法,得拒絕參與。

 91年曾有一案例為,台中縣某國小教師,拒接導護工作、謾罵同仁,學校以影響學校教師班級經營及校務運作,行為不當等為由,對該師記過一次。

 對於仲裁案的判斷結果,有校長指出,教師工會散布通過的消息,意在讓學校老師形成一股風氣,逼迫教育局就範;但也有傳聞指,可能真的已經仲裁通過,市府為了要安撫家長才會否認。

 有家長團體大怒說,教師工會繞過教育局直接向勞工局聲請仲裁,既要享有勞工權利,又要享公務人員的福利,那乾脆以後都打卡上下班,寒暑假也來學校,這樣最公平。

 對此,教師工會則表示,並不是直接迴避教育局,而是當初溝通討論後,教育局並沒有採取措施,一再拖延,才會向勞工局聲請仲裁。

 有校長氣憤地說,教育人員辦學最重要的是學生安全,老師竟然不願意承擔屬於校園安全的工作,認為孩子進入校園的安全不是他們的責任,甚至想把責任推給導護志工,批評教師在爭取自己權益時,不應剝奪學生權益。

 家長團體要求,學校一定要堅持做好學生上下學交通導護工作,市府在沒有妥適的配套作為與計畫前,不能擅自免除教師的導護工作。

 有導護志工指出,為了孩子他們無私付出,每天風雨無阻在校門口協助老師,部分老師卻以法條過度保護自己,「此舉造成社會多了自私,少了溫暖」。

 教師工會認為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工作,造成教師教學專業工作推展上的另一種壓力。如果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就不需要導護老師指揮交通。假如有必要協調人員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工作,還有義交、替代役、愛心爸爸、愛心媽媽。

 另一方面,仍有不少老師認為導護工作應屬於教師的工作職責範圍,因為老師有保護學生安全的義務,且導護工作屬於交通安全教育。

 並不是所有教師都支持拒站導護,但勞工局仲裁通過的消息傳出後,也讓家長團體更加憂慮,也有校長擔心負面效應一一浮現,若真的上路,將嚴重損及學生受教權。

 【記者閻鳳婷/台中報導】台中市教育局指出,國中小學老師要不要站導護,目前還在與勞工局進行勞資仲裁,為了維護學童安全,仍鼓勵老師參與站導護,人力不足者,可邀請義工、愛心媽媽等支援,願意投入的老師,未來不排除投保意外險,或是給予行政上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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