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daohu20160303是教師還是勞工? 教師站導護面臨仲裁(聯合晚報)

2016-03-03 15:23 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抗議政府將交通導護丟給校長和家長義工。 記者屠惠剛/攝影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日前表示將處理台中市教師工會提出的導護仲裁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中市教育團體擔心若仲裁成立,教師以後將不須再站導護,今天共同開記者會,指台中市的作法「不可思議」,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勞工局忽視學生需求,若其他縣市仿效,恐成為全國性問題,校園親師對立更嚴重。

薛春光表示,宜蘭縣長林聰賢已公開宣示教師須站導護,但台中市教師工會捨團協交付仲裁,若仲裁判定教師不用再站導護,等於把維護學生的安全問題都交給學校校長、志工和家長,他認為勞工局不能只偏坦勞工,也必須要站在學生角度思考。

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彭淑燕表示,教師享有教師法的福利與待遇,卻可以組工會,有如同時擁有教師、勞工身分,權責不清,導護問題只是一個開端,若通過恐會變成全國議題。

彭淑燕說,目前多數家庭都是雙薪家庭,父母兩人都要外出工作養家,學校不容易招募導護志工,教師若不站導護,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勢必受到影響。現行各校作法是家長將學童送到家長接送區,避免校門口交通混亂,但教師不站導護後,家長可能會將車子停在校門口,造成交通大打結。
彭淑燕指出,她相信大部分的教師都很認真,且多數教師每學期才輪值一到兩周導護,雖說家長在導護工作上不應置身事外,但教師也應擔負起導護責任。

薛春光強調,有學童、教師才有工作,學校才有存在的價值,立法院通過教師可組工會後,開始出現各種亂象,政府若不重視,會衝擊學生權益,教師站導護也能宣導交通安全,適時教導學童正確的交通觀念。



參考網頁:

是教師還是勞工? 教師站導護面臨仲裁(聯合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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