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

daohu20160303教師工會聲請市府仲裁教師免任導護教育局盼中央修法以符合社會期待

2016, 3. 3

【記者閻鳳婷/台中報導】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日前向勞工局聲請仲裁,要求教師不必擔任導護工作,引發家長抗議。
台中市政府表示,本案牽涉層面廣泛,目前尚未有結果,教育局將秉持維護學生安全立場,再與教師、家長團體及學校協商,並呼籲此屬全國議題,建議教育部修法以符合社會期待。

台中市勞工局說,台中市教師工會以交通導護非教師法明定之義務、教師無交通指揮權,以及接送學生上下學是家長職責為由,向勞工局提起勞資爭議仲裁,市府依法受理該案,並由仲裁委員會於今年1月上旬召開會議。

勞工局指出,因本案牽涉範圍廣泛,目前結果尚未出爐,但勞資雙方均有意針對維護學生安全再進一步討論,未來將繼續召開仲裁委員會,並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參與討論,協助釐清相關爭議。

此外,市府訂有《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執行學生交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第二條明定教師應負責導護工作,不得拒絕,此點屢遭教師工會提出異議,並採取勞資爭議方式調解仲裁,勞工局也希能改變該條文對教師的強制規定。

教育局強調,教師應秉持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的立場,參與協助導護工作,這也是教育局一貫的主張;但為消弭相關爭議,教育局將研議修法,鼓勵教師、志工及家長共同參與導護工作,以充實導護人力,維護學生安全。

教育局指出,目前修法工作尚在進行中,教育局將再與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學校行政單位協商,同時請交通局、警察局協助,以健全校園周邊交通環境,充實危險路口指揮人力。

教育局也呼籲,因應社會環境變遷,教師對於工作權益爭取意識高張,教師交通導護工作屬全國性議題,建議教育部研議中央修法,以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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