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daohu20160304導護爭議下 教育正義仍然失蹤,教師身分是公務員還是勞工? 教育政策與法令 不符實際需求與期待 親、師、生三方權益長期遭漠視

2016, 3. 4太平洋新聞網
【記者朱巧柔/專題報導】本報上月25日獨家率先刊登教師工會向勞工局仲裁免站導護之後,立即引起各教育團體的熱烈討論,7天之後,各大媒體亦全面跟進報導。
其實,老師站不站導護早已不是新鮮事,這次會讓家長及校長團體聯合站出來抗議,就因教師工會越過家長團體及教育主管機關而直接找上勞工局仲裁,不禁讓人懷疑老師究竟是勞工還是公務員?然而,教師工會則以教育局規定老師不得拒絕站導護為由使出勞資爭議訴請仲裁的殺手鐧,並列舉老師因導護交通意外而被判刑的案例,拉高爭議的強度。
導護只是個開端,凸顯的諸多問題,在在需要政府的正視及面對、解決。

許多學校表示,此一仲裁消息在學校傳開後,已經形成2種趨勢,一是樂觀其成免站導護,二是支持繼續站導護
反對站導護的老師認為,可以減輕老師的負擔,不用提心吊膽在導護期間發生意外;支持站導護的老師認為,自己也是家長,應該將心比心為孩子著想。

當老師不願承擔導護工作時,社會輿論罵聲四起,但暫且不論在沒有受過交通指揮訓練情形下老師自身的危險性,若因一時疏忽導致學童傷亡,須負業務過失及連帶賠之責任,種種的判決案例均對老師不利,如何讓老師心服口服的擔任導護工作?
我們肯定教育現場的多數老師都是好老師,但長期以來,立法院和教育主管機關,在訂定教育政策時,有許多專家學者並沒有中小學第一線推動校務的實務經驗,以致有許多的政策不符實際需求和期待,導致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和孩子的受教權,長期被忽略漠視。

3日的立法院記者會後,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代表彭淑燕私下表示,其實抗爭過後心裡非常難過沮喪,因為非得用這種方法才能引起政府的關注,我們都是有孩子的人,誰不希望孩子的教育環境更好呢?家長團體常常是沉默的一群,因為多數都是雙薪家庭,他們沒有時間和心力去了解這些體制下的問題。

當立法院和勞動部決定讓適用教師法的教師可以成立工會,參加工會的教師又適用工會法。
當教師同時擁有公務員的待遇、福利,卻又同時可以行使工會法的勞動協約各條件,如此的權責不清,才是種下這些紛擾的禍源。

另外,教師工會訂下「禁止搭便車條款」,只有會員才能享有他們爭取到的福利,那麼試想教師工會若成功爭取免站導護之後,不就成了最有力的「招生廣告」嗎?
教師聘約準則依教師法,但行政契約性質的工作契約又依工會法,難道不應修法恢復老師一個身分嗎?台中市教育審議委員會功能又何在?
現今轉型正義喊得震天價響,我們期待不只是轉變政黨政治利益的正義,而是能真正落實教育的正義。
教育團體期待落實教師聘約規則;好好檢視、修改不合時宜的教師法;並讓教師依自由意願在教師法或工會法中擇一適用。


參考網頁:
導護爭議下 教育正義仍然失蹤,教師身分是公務員還是勞工? 教育政策與法令 不符實際需求與期待 親、師、生三方權益長期遭漠視(太平洋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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