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校長坐領導護費 引爭議

中國時報 2007.11.21 
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各國中、國小都有編列「執行學生路隊安全導護導護義工保險費」的預算,其中校長領這一筆導護費引發諸多爭議與不滿,不少學校教師向本報反應,有些校長根本都沒有在導護時間內全程巡視導護崗哨,但卻大喇喇的領導護費,實在很過分。

     教育局依各國中小班級數量編列「執行學生路隊安全導護導護義工保險費」預算,整體平均來說,站1次導護崗哨最高可領60元,1天2-3次(國中一律2次、國小可能出現3次),1天每人大約不會超過120元導護崗哨費。

     慣例上各校依所需崗哨派出行政、教師去站崗或巡視,另外,再加上導護志工。家長志工的投入是不領導護崗哨執勤費,學校只為志工投保保險費及裝備費用;至於學校訓導主任、生教組長每天必到校,並在一早7時20分至7時50分的導護時間巡視崗哨,因此訓導主任、生教組長領這筆導護費亦無爭議。但是爆料的老師們指出,很多校長打混,有時出現一下,隨即就不見蹤影,也有校長一天當中根本沒出現,也領導護費,可能就會令人不服氣了。

     據了解,北市有所國小規定站3次算1天,該學校規定1天可領87元導護費,該校剛退休的校長,去年的八至十二月,報了導護崗哨88天,總共領了7656元。國小教師表示,八月暑假不可能站崗導護,九至十二月122天,扣除每個月周休2日總扣除36天,這名校長報了導護崗哨88天,等於是報滿天數,這筆費用看似不多,但他實在不相信校長有天天站、班班巡,實際來說是一種不實的浮報。

     據調查了解,也有一些國中小校長是真正按規矩,實際站、巡多久,就報多少導護費的;還有某些令人欽佩的國中、小校長,他們從擔任校長以來,從來不支領任何導護費

     一位國中校長表示,他擔任校長十幾年,站在校門口或巡交通崗哨是份內之事,何必還要在微薄導護費中跟老師搶分一杯羹呢!一位國小校長表示,她覺得擔任校長就該24小時的服務,因此她從不支領導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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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11.21 
多分杯羹 少了志工服務精神
石文南

     國中小學每年都編列有「執行學生路隊安全導護導護義工保險費」的預算,不少國中、小校長已居高位、領高薪,還在1次區區數十元的導護費方面與辛苦實際站導護交通崗的教師搶分一杯羹,實在欠缺現代志工服務精神。

     教師執行學生路隊安全導護和家長導護義工的投入,保護了學生上下課的交通安全,其服務與付出令人感佩。其中,最可愛的就是家長志工的義務投入交通導護崗哨以保護學生,這群可愛的志工得到的保障只有為保險而已,但他們幾乎都是甘之如飴。

     對一校校長而言,很多費用領或不領是沒有明確規範的,完全存乎校長一心。就像校長巡交通導護崗一事,該不該也去領一份導護費呢?做為校長,站在校門口,校園內外四周巡一巡、看一看學生的安全是應該的,是專業認知的問題,何須斤斤計較去搶一份導護費呢?

     學校主任、組長、老師輪班必到,辛苦站崗哨,站交通崗哨的待遇一次只區區數十元,十分微薄,校長們也許可以站在制高點上,發揮志工精神,不支領導護費,讓教師導護費提高或每天多一組交通崗哨來保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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