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日 星期四

桃園縣立永豐高中,老師拒站導護 老師槓上校方


中國時報  C2/桃園新聞      2005/11/02

拒站導護 老師槓上校方

【楊宗灝/八德報導】桃園縣立永豐高中日前發生老師拒站學校交通導護事件,近80餘位專任教師因不滿校方要求學生上下學時擔負相關工作,上周集體退出 導護行列;由於傳出校方將對老師祭出懲處動作,永豐高中教師會昨天發函表達不滿,指責校方不顧教師權益。

永豐高中教師會指出,學校規定值班導師必須在早上6點50分到校擔任導護工作,下午也要到5點半才能離開,對於部分必須接送小孩的同仁來說,校方高壓強勢做法相當失當。

此外檢舉函也提及,該校教師會十月十九日開會時曾一致通過拒站 導護提案,並質疑學校憑什麼法令要求老師擔任導護工作?由於校方不理會教師會提議,同時醞釀進行懲處,已讓永豐高中教學士氣低落。

該校教師發動拒站交通導護行動自上周展開,目前學校只能臨時抽調代課、實習老師及軍訓教官替補;永豐高中學務主任蔡志昌說,教師會通過拒站提案時,校方就明白表示可能將影響個人年度考績,同時學校發放聘書時也註明必須照顧學生安危,交通導護當然算是其中一環。

  蔡志昌說,校方並未針對拒站導護老師進行確切行政處分,不過依據聘書及地方自治法規定,學校的確有權要求教師擔任導護工作;同時基於學校交通環境特殊,肩負學生上下學安全重任也合情合理。

家長會決出面調停

永豐高中家長會對拒站導護一事相當敏感,認為有可能演變成老師與學校對立情況,會長劉文傑說,家長會將儘力協調雙方達成共識,以免對教學品質造成重大傷害。
對於永豐高中教師、學校衝突愈演愈烈,桃園縣教育局長張明文表示,教師是否必須擔任導護工作,已是存在10幾年的老問題;不過目前並無相關法令明文規定,各校只能以聘書、行政命令要求老師配合。

張明文說,永豐高中環境特殊,交通導護地位在縣立3所完全中學中格外重要;不過教育局傾向採取協助立場,讓校方、教師、家長會協商解決問題。至於是否對拒站老師做出懲處,張明文說目前暫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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