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日 星期四

規定當導護,桃園縣永豐高中80教師拒出勤


【2005-11-02/聯合報/C8版/教育.文化】

規定當導護 80教師拒出勤

6:50到校 17:30離校 桃縣永豐高中老師投書 校方暫以行政人員接替 教育局下月擬配套措施

記者楊德宜/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立永豐高中這學期起規定專科教師擔任導護工作,80名教師上月24日起拒絕出勤,並向媒體投書抱怨這項規定影響教學情緒。學校目前暫安排行政人員接替導護工作。

永豐家長會長劉文傑表示,站在家長立場,希望教師幫忙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部雖然沒有法令規定老師站導護,但也沒規定老師不用站導護」,家長會還為老師加保300萬元意外險。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說,校園導護是長期以來各校都有的問題,教育局定12月召集縣教師會、家長會,共擬配套措施。

永豐高中教師投書中指出,該校這學期起規定教師須參與上下學導護工作,上午6時50分到校,下午5時30分才能離開,不體諒教師也要照顧家庭,且教師會上月19日決議拒絕擔任導護,卻未被校長採納,校方還揚言處分不出勤的教師。

永豐高中學務主任蔡志昌說,該校位於八德市,鄰近縱貫道路和鐵路平交道,附近路口尖峰時段車流量大,學校設6個站崗據點,主要路口需2人,每天至少要有9人導護,但全校只有4名教官。過去是由40名實習、代課教師支援,平均每人每學期輪到30天,「同樣是教師,很不公平」,這學期才加入80名專科教師,平均每人每學期只要輪班14天,最遲只到下午5時10分,因導師要陪學生早晚自習,所以沒有排入班表。

他說,現在導護由行政人員支援,「希望教師能以學生安全作第一考量,把學生當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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