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教師會與張東正議員會談「導護與常態編班」議題

教師會與張東正議員會談「導護與常態編班」議題
2007-11-27
時間:96年11月25日晚間八點    地點:彰化市足享店

參加人員:張東正議員、許麗芳理事長、白宏彬常務理事、楊元明理事、蔡秋泉理事、林穎欣理事、王雅玲理事、黃婉滋理事、黃秀媛理事長、林慶約理事長、黃筱芳總幹事

會談內容:
一、張議員表示支持彰化市忠孝國小校方常態編班之立場,也希望學校的立場是一致的並能堅持到底的。也盼望能了解關於常態編班本縣教師會的看法與理念。

二、依據兒童福利法之規定由學童來站導護路口是非常危險,更有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之虞。縣教師會希望得到議員的支持讓學童們免除站路口之事宜,避免發生危險。95年已有行文縣府要求重視處理卻未見結果,我們鄰近縣市如南投縣、台中市早已革除舊習,不再指派國中小學生執行校外交通導護工作。張議員是縣議會教育委員能將此議題之重要性向縣教育局表達,相信效果更快。

    透過議員關切,縣府若仍無法解決目前讓學童執行校外交通導護之現況,縣教師會擬於縣議會辦理公聽會,張東正議員允諾出席支持。本會並已取得田中區洪麗娜議員對本議題的支持,必能讓讓彰化縣民共同關切此攸關學童安全的大事。

三、張議員認為本會主張不讓學童來站交通導護路口是非常正確的,但是相關的配套措施必須規劃完善才能將學生導護工作撤回校園內。例如有交通指揮權的警察、義交外,教師、家長、替代役男來擔任交通導護皆是可行之道,應儘速規劃良好配套措施以確保學童上下學安全無虞,才是進步象徵。目前縣內有部分較危險之交通路口有義交來協助指揮交通,但畢竟義交人數有限,亦無法以此類人力資源平均分配至各校協助。

四、結論:本會於本週內提供兩項資料給張議員

    (1)增設紅綠燈號誌,才有交通規則拘束力,對改善各校路口安全幫助很大。因應97年度有限經費,請縣教師會提供需要設置紅綠燈之學校名單,若數量過多或以專案申請的方式來辦理經費編列事宜。

    (2)針對學童執行校外交通導護鄰近各縣市現況資料及其適法性問題請本會提供更完善資料,張議員在取得足夠資料後,他更便於掌握並全力協助這項議題。

    張議員踏實又熱心的行事風格且願意積極的為彰化學子來努力爭取紅綠燈之設置事宜,讓縣教師會每一位參與會談的人員都深受感動。期盼能藉助張議員的力量與縣教師會的努力,逐步達成階段性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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