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校安手冊):交通安全管理流程及要領

     教育部委託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重新編修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公共安全管理手冊」(84年版),且為符應現況將手冊更名為「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


3-6 交通安全管理

3-6-1 交通安全管理流程及要領

規劃

1.學校應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確實規劃推動及考核有關事宜。

2.要有週密完整的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並符合交通安全教育教師手冊規定的施教項目及時數標準。

3.將交通安全融入教學與活動中。

4.應有適當的宣導及輔導措施,使全校師生及家長瞭解計畫的內容,體認「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設置

1.學校附近重要地點,宜申請設置「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以保障學生上下學之安全。

2.校園內適當地點,設置各種交通安全教育模型或「標誌」、「標線」、「號誌」等,以發揮境教功能。

3.需成立「交通安全教育資料中心」,陳列各種書籍、圖表、幻燈、VCD、DVD等教具及裝備。

4.校內人、車用道,應有良好的規劃,汽車、機車、腳踏車亦有適當的停放設施,並能顧及殘障者的需求。



執行

1.配合實施計畫,訂定相關的執行辦法或要點,納入學校行事曆列管執行,並包括檢視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狀況,針對危險路段(口)擬定因應對策。

2.應透過有關的教學與活動及行政的配合,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常識,並力求實踐,以達「知行合一」。

3.規範學生上下學動線,訓練交通服務隊及安排老師、義工家長導護輪值。

4.學生違規行為之輔導及交通事故之預防與處理,應有良好的措施,並定期檢討績效。



使用

1.教學或活動所需的各種資料、教具、設備、器材等,宜有效使用,並有專人管理維護。

2.糾察服務隊執勤所需的裝備,應正確使用,特殊設備宜由導護老師使用。

3.校內人車分道的規劃,應使全校師生完全瞭解,進而對現有設備充分使用。

4.學生利用交通工具,使用停車設備,應切實遵守規定。



檢視
1.每學期開學前,需全面檢視各項設施及教具、裝備、器材等,確定其堪用及安全性。

2.應採定期與不定期檢查,指派專人負責,並將紀錄送行政人員查核。

3.各項裝備、器材、教具之使用者,平日於使用前、後應加檢視,以瞭解使用狀況及保養維修情形。

4.定期評量教學與活動的成果,評鑑行政工作之效能及學生的實踐行為。



處理

1.器材設備應定期保養維護,不適用時,即暫停使用,並儘速修繕,待修期間需加上明顯標示。

2.器材或場地設備不堪使用時,應予報廢並視實際狀況及早規劃編列預算更新。

3.訂有獎懲辦法,依據考核結果,對執行計畫有功人員及表現良好者或不佳者,予以適當的獎勵及懲罰。

4.學生違規立刻規勸輔導並追蹤後續行為。




交通安全管理檢核表
校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查核日期ˍˍ年ˍˍ月ˍˍ日

一般行政
1.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行委員會。
2.定期召開委員會議。
3.詳擬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年度計畫、列入行事曆,列管執行。
4.校園配合地形、地物設置相關交通安全標誌、繪設標線,進行情境教學。
5.檢視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狀況,針對危險路段(口)擬定因應對策。
6.設置交通安全教育資料中心(室),充實內容。
7.實施校外交通安全巡查。
8.期末召開工作檢討會。
9.訂有獎懲辦法,切實執行。



教學活動
1.各科教師規劃教學進度與設計教案,配合課程內容教學。
2.適時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或藝文競賽。
3.適時辦理交通規則講解。
4.定期舉行交通安全常識測驗。
5.充實視聽教具,改進教材教法。
6.加強輔導違規學生。



設施
1.校內人車分道,停車設施安全。
2.警示標誌設置地點恰當,維護良好。
3.重要設施能顧及殘障者需求。
4.行人穿越道畫有明顯標線。
5.上下學時「黃線禁停車」執行狀況良好。
6.行人地下道或陸橋發揮功能。
7.家長接送區規劃得宜。
8.宣導自行雇用車輛之家長應注意交通安全相關規定。



器材
1.專用背心、膠盔、臂章保管及使用良好。
2.指揮棒、哨子保管及使用良好。
3.擋車號誌及器材保管使用良好。
4.使用具有警示效果之裝備器材、專用背心等物品,反光警示效果良好。
5.黃色雨衣、雨膠鞋、手電筒保管及使用良好。



服務
1.放學路隊編組情況良好。
2.學生交通服務隊組訓、值勤狀況良好。
3.老師輪值導護,認真負責。
4.導護老師及隨車人員熟悉車禍現場處理流程。
5.志工家長能發揮導護功能。
6.學校附近設愛心商店協助學生安全。



專車管理
1.購置(租用)的專車性能良好。
2.專車有定期的檢修、保養和維護。
3.遴選合格優良的司機。
4.(特教)設有隨車人員。
5.開車前做好例行檢查並作成紀錄。
6.學生專車停靠位置適當安全。
7.載送人數,切實依規定辦理。





附註:
1.依各校實際需要,自訂檢查間隔期,並能指派專人負責檢查,惟每學期開學前宜全面檢核,學期末並全面檢討。
2.專車管理部分設置備有專車之專權使用。
承辦人:   組長:   主任:   校長:




3-6-2 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法令

◎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作業要點(節錄)

教育部 91.12.5 臺(91)社(2)字第 91186489 號函修正

壹、依據:

行政院九十五年九月二十日院臺交字第 0950044107 號函核頒第九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

貳、目標: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知能,培養國民良好的交通道德與習慣,落實守法守紀的精神,以確保國民之生命。

二、明訂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重點,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權責制度。

三、建立交通安全教育之評鑑與獎懲制度,以促成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正常化,影響全面化。

四、結合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妥善運用社會資源,建立全民共識,發揮整體交通安全教育之效果。


參、執行要項:

二、學校:

(三)國民中、小學:

1.設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訂定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納入行事曆,按進度管制執行。

2.依照交通安全教育參考資料,編訂教材及進度,利用定時教學、聯絡教學、團體活動、學藝活動及集會實施教學。

3.舉辦交通安全教育教學示範觀摩會、研討會,以增進教師相關知能。

4.編組學生路隊,加強訓練及導護,並利用社會資源,邀請家長、地方(社區)人士成立導護志工組織,維護學生通學安全及協助交通秩序整理。

5.編訂教材,研製教具,充實教學資料,以強化教學媒體服務功能,並視實際需要設立交通安全教育資料室。

6.應強化校園交通安全設施整體規劃,並將「家長接送區」與「交通標線、標誌」納入校園整體設施之一部分,以配合境教之推廣。

7.結合地方警察機關、學生家庭、家長會及有關機關團體,加強學生校外輔導,防範交通事故發生。

8.利用家長會、村里民大會及教學示範活動等,協助社會交通安全教育推行。

9.加強推動普設愛心商店,協助強化保護學童上、下學之人身安全。








網頁:

參考資料:校安手冊.pdf ↗

參考資料:[新聞]體檢校園設備 打造安全學習環境 ↗

參考資料: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作業要點(民國91年12月05日修正) 全文 ↗

參考資料: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作業要點(民國91年12月05日修正) 全文Doc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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