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5日 星期三

針對導護問題 教師會策動遊行

2004/09/15

     台中縣教師會最近發出「動員令」,策動老師18日在豐原市遊行,針對權利義務問題與社會「對話」。教師會理事長林樵鋒昨天說,此行動是抗議縣府對導護責任的解釋,已嚴重侵犯教師權益;但也有部分會員質疑遊行主題不明確,參與意願不高。教育局表示,依法學校校內外交通導護工作為教師應有責任,不得拒絕,但為照顧老師權益,已同意擔任導護超時工作可累積申請補休假或行政獎勵,也研擬為導護老師辦保險,有照顧權益。

     縣教師會最近一連發出四封動員令,透過學校教師會大力宣導,並在網路流傳;縣教師會以「沒有行動就沒有尊嚴」,要老師走出來爭取自己應有權益。理事長林樵鋒說,台中縣府做法惡劣,在未經過協商下,私自訂定導護工作是老師的責任,其實這種顢頇作法屢見不鮮,像決定月考留校全天、開學留校全天、全天結業式、取消進修補助等,都是中縣獨特的「創舉」,完全未考慮老師與學生感受。

     教師會決在教師節前,發動抗議行動,18日上午9時將在縣府大門口集結演講,隨後遊行表達不滿。林樵鋒表示,所有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及各項工作條件,縣府應與教師會對等協商,縣府並應簽署教師執行導護值周工作約定書。只是行動未登場,內部已有不同聲音;一名教師會成員就說,這次的主題、訴求不明確,有人質疑導護問題只是掩護某些個別訴,許多成員私下都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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