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教師工時入法 恐造成學校、學生、家長三輸
NOWnews 2011年4月26日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因應教師組工會,教育部規範中小學師在校服務,以每週5天、40個小時為原則,但此舉引發老師、家長們的質疑。老師們表示,未來實施後,早自習可不必到校,午休時間也可不必管,下班時間到就可走人嗎?家長們則表示,教師與其他行業不同,教育部如無法清楚規範,就不要拿石頭砸腳。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如今老師的角色變多元了,國小老師猶如保母,國、高中老師有如兄、姊般,保護、提攜、教導他們,一旦把上班時間規定死死的,那狀況會很多。
多位國中老師表示,目前學生大都是上午7時起就到校早自習,身為導師者幾乎都與學生一起作息,如果明訂教師工時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那麼早自習是否要取消?學生到校誰來管?
他們又說,為了了解學生在家生活情形,幾乎老師們都會作家庭訪視,這也是教育部積極推動的,未來是否可以申請加班費?而下午4時後的輔導,老師是否可以依法拒絕?
而高中職老師們則說,教師不只是課堂上授課,還要輔導學生、準備授課資料、批改作業等,這些工作不一定都在上班時間進行的,是否可以申請加班費?
根據教育部次長陳益興的說法,教師工時入法預定在100年8月1日起實施,有關教師請假規則、加班費問題、寒暑假教師是否到校上課?教育部只能和教師進行協商,以補休為原則,不排除將加班費列為重大協商事項。
一位高中職校長無奈的說,什麼都入法,教育都變質了,如果未來教師工時入法實施,校長們就很難規範教師要多付出,對整體教育的推動是沒有助益的。
一位學校的家長會長就痛批此舉是拿石頭砸腳,站在家長的立場就是希望老師們能多多陪陪學生、關心學生,如今教師工時入法,老師們可依法表明拒絕立場,那校方、家長及學生可說是三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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