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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daohu20160307葉丙成籲別把老師當OK繃 校長:翻轉過頭了

2016-03-07 發表
台大教授葉丙成認為不該把教師當OK绷,有校長表示葉的想法「翻轉過頭了」。(新聞資料照)

【記者朱巧柔/台中報導】台大教授葉丙成日前在臉書指出,老師的天職就是把孩子們教好,台灣社會不該把老師當 OK 繃,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老師做,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有校長表示,翻轉過頭了,大學和中小學教育性質不同,無法相提並論。

葉丙成在臉書發文「別再把老師當OK繃!」。指中華民國的中小學老師真的是超人,反正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他們做就好了。只要有什麼洞,就貼個 ok繃蓋起來,說服自己說這樣傷口應該就沒事了。如果老師當導護出事被告,這個社會也不會幫他賠,這個社會又憑什麼去要求老師當呢?

daohu20160306【導護議題】鼓勵犧牲奉獻,可以!強迫違法值勤,不行!教師從沒有法源和義務從事校外交通指揮工作!

2016/3/7,高雄縣教師會

【導護議題】鼓勵犧牲奉獻,可以!強迫違法值勤,不行!教師從沒有法源和義務從事校外交通指揮工作!

導護議題,向來是個燙手山芋,誰主動接手誰倒楣!因為法理和民粹有段距離,跟一些理盲的官員和團體說也說不清!

【高雄縣教師會】處理導護議題,向來是鴨子划水,透過溝通和對話,利用法律和民主,個別學校的處理,讓問題得以解決。

我,牛奶瓶,早在16年前,89年9月4日發出【2000/9/4高雄縣教育電子報】:高雄縣政府應該針對導護問題儘快檢討和擬定出辦法。

我們的認知,導護工作是「校內安全巡視和維護」,要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擔,這樣校長和主任才不會「置身事外」的指責老師「沒愛心」。

daohu20160306導護老師若因公挨告 教部:有訴訟補助

2016-03-06 13:35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老師和家長站導護出事情,都缺乏法律保障,在教育部編的「校園法律實務」一書,即列出導護失當,老師因業務過失被告、判決老師敗訴的真實案例。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導護老師被告是少數案例,若因執行導護因公涉訟,比照公務員也有訴訟補助。

校園法律實務書中舉出案例一,導護老師因故未到場站崗,兩名學生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官判定,教師未到崗位值勤,與學生被撞死兩者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老師獲判無罪。案例二,導護老師值勤時在場,但因疏忽致學生被車撞傷,家長一狀告進法院,法院判定這位導護老師應負刑法第284條第1項業務過失傷害責任。

daohu20160306老師導護爭議 葉丙成:別把老師當OK繃(中央社)

發稿時間:2016/03/06 15:10最新更新:2016/03/06 15:28


老師是否該站導護爭議,引發社會關注。台大教授葉丙成(圖)在臉書指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不是幫不願為孩子出錢的廉價社會當OK繃,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6日電)老師是否該站導護爭議,引發社會關注。台大教授葉丙成在臉書指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不是幫不願為孩子出錢的廉價社會當OK繃,真正該負責的是政府。

日前台中市教師工會以「教師無交通指揮權」、「接送學生上下學是家長職責」等考量,向勞工局提起仲裁,引起家長、校長團體抗議,老師是否該站導護一事也引發社會討論。

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今天也在臉書發文「別再把老師當OK繃!」。文中指出,中華民國的中小學老師真的是超人,什麼事情只要沒人做,就拗他們做就好了,有什麼洞,就貼個ok蹦蓋起來,說服自己說這樣傷口應該就沒事了,事實上根本是治標沒治本,甚至還造成更大的傷害。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daohu20160307【投書】洪維彬:傳統不必然合理──我看「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

2016/03/07,獨立評論@天下

作者: 洪維彬
photo credit: chia ying Yang@flickr, CC BY 2.0

近來對於教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一事,教育圈沸沸揚揚,教師與家長都從不同角度提出看法。在各自表述之餘,我們或許也可以回到法規本身,來看看教師擔任導護一事究竟是否合理?

要求老師執行導護,於法有據嗎?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關於人民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教師法第16條第7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因此,教師執行的校外交通導護,依照上面引述的法條,若非為法律、法規命令下必須執行的工作,則需與教學相關,否則教師是可以拒絕的。

其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兒童少年福利法」第32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為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之職責。」所以,學童上學路途中的安全,應該是由父母或監護人擔負責任;而道路交通安全,應該交由交通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維護。從這些地方看來,校外交通導護工作顯然並非學校教師應該擔負的工作。

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daohu20160303聯合/老師是無限責任制?(聯合報黑白集)

2016-03-07 02:01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教師有沒有義務站導護,幫忙維持學生上下學交通?台中市教師工會為此向勞工局提出仲裁,引發家長團體飆罵,要求拒站導護的人「站出來」;親師關係瞬間變得很僵。台大教授葉丙成為教師辯護,認為老師的天職是把孩子教好,政府不要把教師當成OK繃。

說實在,把老師「當OK繃」,恐怕還是輕描淡寫的形容。在某些強勢家長和校長的眼裡,中小學教師的角色,大概已淪為「安親班」和「外勞」的綜合體,什麼事都能往他們身上推。包括陪學生吃午餐,跳健康操,追蹤蹺課學生,處理家庭問題,無所不包。從家長團體大罵「領公家薪水,竟不站導護」,即可知他們眼裡的老師是什麼地位。

daohu20160303教部盼師承擔導護 全教總批:有責無權(聯合晚報)

2016-03-03 15:17 聯合晚報 記者王彩鸝、邱瓊平/台北報導
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抗議政府將交通導護丟給校長和家長義工。圖為中午台北市西松國小的導護們出勤維護學童安全。記者屠惠剛/攝影

台中市教師團體反對老師站導護提出仲裁,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不贊成用仲裁處理站導護問題,教師是志業不只是職業,當志工天天愛心站導護,期待老師也能承擔更多責任、發揮更多熱忱;老師站導護問題應回歸教育面,建議勞工主管機關進行仲裁時要邀家長參與。

daohu20160303是教師還是勞工? 教師站導護面臨仲裁(聯合晚報)

2016-03-03 15:23 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抗議政府將交通導護丟給校長和家長義工。 記者屠惠剛/攝影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日前表示將處理台中市教師工會提出的導護仲裁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中市教育團體擔心若仲裁成立,教師以後將不須再站導護,今天共同開記者會,指台中市的作法「不可思議」,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勞工局忽視學生需求,若其他縣市仿效,恐成為全國性問題,校園親師對立更嚴重。

daohu20160304孩子上下學安全該由誰把關?台中教師拒站導護,家長憂掀連鎖效應(關鍵評論)

2016/03/04 09:52:00 發表於 | 教育

作者:MuYi,現任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 編輯 和文字、咖啡、Doritos是好朋友,努力成為一個豐富到不行的人。

你為什麼需要知道這則新聞
全教總表示,歷來不少教師輪值交通導護時,學生在教室發生意外,學校卻需賠償受傷學生的判決,讓老師站導護備感壓力。
教師拒站導護,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以「教師無交通指揮權」、「接送學生上下學是家長職責」等向勞工局提起仲裁,引起家長、校長團體痛批,表示此舉將引發骨牌效應,罔顧學生安全。

聯合報導,台中市教育局於2011年前訂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執行學生交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第二條明定「教師不得拒絕站導護工作」。對此,台中教師工會認為,教師依法沒有維持交通權責,不該明文規定。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也於3日發聲明聲援,表示導護老師的存在未必合理。全教總說明,歷來不少老師因執行導護工作被告,甚至有教師輪值交通導護時,因學生在教室發生意外,學校卻需賠償受傷學生的判決,讓老師站導護備感壓力。

全教總強調,教師確實不具有在馬路上指揮交通、管制人員及車輛之權力,且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目前是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除了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

【全教總新聞稿】全教總支持以仲裁解決導護爭議 ↗

daohu20160304有責無保障 老師該不該「站導護」?(聯合報)

2016-03-04 03:08 聯合報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

    ▲孩子安全誰來顧? 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抗議政府將交通導護丟給校長和家長義工,圖為台北市西松國小的導護們出勤維護學童安全。 記者屠惠剛/攝影。


台中教師工會日前爆發拒站「導護」工作,正以團體協約名義向台中市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仲裁。仲裁尚未通過,但家長、校長團體昨表達不滿,教育部也出面呼籲,希望教師不要拒絕站導護。
此次爭議,起因於台中市教育局五年前訂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執行學生交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規定「教師不得拒絕站導護」。但台中教師工會認為,教師依法沒有維持交通權責,不該明文規定,多次向台中市教育局反映未果,請求勞工局仲裁。

老師:職責不合理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發聲明聲援。全教總表示,歷來不少老師因執行導護工作被告,甚至有教師輪值交通導護時,因學生在教室發生意外,學校卻需賠償受傷學生的判決,讓老師站導護備感壓力。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說,教師並非不願意站導護,但教師不具有指揮交通、管制人員及車輛的權力,導護老師的存在未必合理。